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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一段湖南邵东市一名城管人员脱掉身着的制服当街掌掴拄着双拐商贩的视频引发网友们纷纷关注。湖南一城管当街多次扇拄拐商贩耳光,视频显示商贩拄双拐站三轮车旁边买东西,一名穿制服的城管多次对其扇耳光,商贩并未还手。
很快,廉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回应称涉事城管人员系城管队队长,目前已经接受了调查。经镇政府会议讨论,该男子犯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被开除公职。公安机关给予他拘留十天行政处罚。据说,事件发生在当地时间2022年11月28那天,事情发生后不久,派出所民警就前往现场进行调查。
对于事件起因,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当事商贩违规占道经营,城管人员在与其沟通的过程中,商贩对涉事城管进行了辱骂。这件事反映出他们监管失职,他们已对受害者进行赔礼道歉,并购买了受害者的全部橘子。
近期在湖南省屡屡发生公职人员打人事件,前有湖南浏阳街道综治办主任殴打居民,现有湖南邵东城管队长殴打商贩?为什么湖南经常出现这种情况?
作为公职人员,不能以身作则,自觉弘扬法治精神。相反,以暴力方式宣泄“负能量”除了留给公众的“官威”浩大的印象,就只剩下了“仇官”情绪的点滴积累。尽管其中不排除所谓的有“网络”情绪带偏的可能,但从这点滴小事中可以看出,当前不少公职人员仍然缺乏法治意识。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明确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也进一步明确了公职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应受到的相应处罚,其中开篇即非常明确提到,制定《规定》是为了“促进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小脾气”,我们不能要求每个公职人员时刻笑脸待人,但作为政府部门的一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代表着政府机关形象,最起码要控制好个人情绪,依法依规办事,以身作则,为群众提供良好的表率,让群众信服。只有这样,法治精神才能更加深入地扎根于群众的内心,从而加快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