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卡拉)“王德明”实名举报华大基因核酸检测不准一事近日持续发酵。12月5日,华大集团通过其官方微博发表声明否认核酸检测不准一事,并称王某明与华大之间本为商业纠纷,并有司法判定结果,但其屡次通过社交媒体造谣,恶意诋毁华大业务和相关管理人员,煽动公众情绪,华大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恳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12月5日,华大基因股价下跌4.61%,收于56.23元/股。

12月4日,“王德明”在社交网络平台发文实名举报华大基因核酸检测不准,并自称因举报被打断7根骨头,造成终身残疾。

12月5日,华大集团发表“关于王某明恶意诋毁的严正声明”,就王德明举报的核酸检测不准一事回应称,华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开发的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盒已经取得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资质认证,核酸检测准确度符合行业标准,临床使用评价积极。

对于王德明自称的“被暴徒殴打致伤残”一事,华大集团称,经核实,2020年10月27日,第十五届国际基因组学大会(ICG-15)在武汉举办期间,王某明在无报名、无邀请情况下,通过非正常手段闯入会场,破坏会议的正常秩序。经会议承办方劝离后,再次潜入会场寻衅滋事。现场与其发生冲突的不是华大员工,此事已经由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其实,王德明与华大之间的恩怨由来已久。从华大此次的回应看到,自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间,王德明在与华大合作期间出现多项严重违约行为,华大依法解除与其合作。此后,王德明向华大提出高额无理“索赔”,并从2018年开始通过自媒体多次举报华大。对此,华大已通过司法诉讼进行维权。

针对双方的商业纠纷,2019年8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王德明所属公司向原告华大支付服务费143090元及拖欠的违约金。华大称,王某明拒不执行。考虑到其经济情况及其公司破产现状,华大决议不予追讨。

面对王德明屡次发文举报的行为,华大称其毫无底线,侵犯华大名誉权,其微博、微信账号曾多次被平台永久封禁。华大也已通过司法诉讼进行维权。2019年10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王德明对原告华大的名誉权侵犯成立,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华大称,王某明拒不执行。

华大称,王某明长期以“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主任”名义发表诋毁华大文章。事实上,“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这一机构属于违规捏造,所谓“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红头文件及两枚公章也均为伪造。该公章已于2018年7月被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依法注销。2020年8月27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公章注销合理性做出终审判决。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