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当中会有被用人单位辞退的风险,有些辞退是不合理合法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辞退也是合理合法的。巨中成名法网,贴心优质服务,让法律问题不犯难。下面就为大家讲解一下。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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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是可以裁减人员的:

(1)用人单劳动合同期内无理由解除合同,职工同意的话,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应该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工作的年限(入职起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无理由解除合同,职工不同意的,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职工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如果需要进行辞退员工的话,首先必须提前通知员工,并且告知员工将员工相关的保险和公积金进行转移,并且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劳动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进行补偿的话,员工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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