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续开展,意义重大,有效地打击了涉黑恶犯罪,有效地挤压了涉黑恶违法空间,有效地净化了社会不良风气。

本案发生在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

2004年至2013年,罪犯徐某超纠集江某,史某等社会闲散,刑满释放人员,从事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3年10月,徐某超准备改造抵账得来的服装厂用于经营“海洋之星”洗浴中心及宾馆,安排江某带人殴打致伤服装厂原租户胡某并强制其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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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至2019年,徐某超为达到控制,垄断沭阳县地下赌博行业的目的,以其所经营的“海洋之星”洗浴中心和宾馆为据点并向周边辐射,采用逼迫关闭,秘拍举报,强占干股等方式打压排挤其它赌博场所,实际经营或者控制地下赌场166处,逐步形成以徐某超为组织,领导者,江某,史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先后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85起,非法获取经济利益637万余元,该组织称霸一方,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生活和执法秩序。

2018年底,以徐某超为首的黑恶团伙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

2019年3月14日,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对沭阳县徐某超涉黑案立案侦查,2019年11月29日,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2020年8月27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首犯徐某超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刑13年6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的财产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