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

乌鲁木齐市新增确诊病例1例

无症状感染者45例

12月3日0时至24时,乌鲁木齐市新增确诊病例1例,在沙依巴克区。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5例,其中天山区10例、沙依巴克区19例、高新区(新市区)3例、水磨沟区2例、经开区(头屯河区)8例、米东区3例。

新增治愈出院确诊病例3例,其中水磨沟区1例、经开区(头屯河区)2例。新增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538例,其中天山区100例、沙依巴克区105例、高新区(新市区)92例、水磨沟区73例、经开区(头屯河区)79例、米东区89例。

乌鲁木齐多家商场、综合体

将于12月4日、5日陆续复工营业

目前,友好集团旗下20多家便利店、2家超市已恢复营业,天山百货、友好商场将于12月4日恢复营业。CCMALL时代广场、美美购物中心、新世界广场等多家商场、综合体正在按下重启键和返回键,将于12月5日复工营业,堂食服务、娱乐体验以外的部分正迎来复工潮。

商场、综合体复工营业后,将适度控制客流量,暂不举办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同时,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公共区域进行定时消毒,消费者需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量体温后进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首趟省际运邮车辆抵达乌鲁木齐邮区中心


新疆邮政加快复工复产,12月3日7时,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邮区中心迎来邮路恢复后的首趟省际车辆,由兰州开往乌鲁木齐。

在邮件卸车垛口,冷烟机正在对车内邮件进行消毒。通讯员吴方摄

记者从乌鲁木齐邮区中心了解到,从11月30日开始,疆内外邮路陆续恢复,省际开始往乌市发车,目前已发路向有西安、北京、上海、兰州至乌鲁木齐。

12月1日至3日,邮件处理量19万件。12月3日到的兰州车代运了2420件邮件。

12月4日,西安、北京方向的运邮车辆也将抵达乌鲁木齐邮区中心。

“外省入乌车辆入场前通过龙门架进行喷淋消毒。邮件在接卸处理过程中,采用冷烟机和消杀仓进行100%的消毒,并关闭车厢门闷闭式消毒20分钟后再进行接卸。”乌鲁木齐邮区中心邮件处理中心经理刘添赋介绍,接卸后的邮件还将通过消杀仓再进行雾化消毒,确保邮件安全。

连日来,乌鲁木齐邮区中心分拨发运量逐渐增加。根据邮件量,目前邮区中心每日10时至22时实行一班作业,主要接卸处理区内、市区邮件。


疆内邮路正逐步开通


随着伊宁市、库尔勒市、乌鲁木齐市等地的邮政快递企业复工复产,各地快递企业紧锣密鼓地“消化”本地积压快件,在乌市的省级分拨中心发向各地的邮件也动起来了。11月30日,记者了解到,新疆疆内邮路逐步开通。

目前,位于乌鲁木齐市的中国邮政、中铁快运、顺丰、京东、德邦、韵达、极兔、菜鸟8个省级分拨中心已正常运转,加班加点处理分拨中心滚存邮件快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2月3日起

乌鲁木齐这些检测站可以审车了


12月3日起,乌鲁木齐这些检测站可以审车了,请广大市民提前规划,选择就近地点办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为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不便的难题,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为群众、企业办理车驾管业务提供便利服务,经请示公安部同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对以下车驾管业务将延期办理。

车辆检验延期办理

按照2022年10月1日起执行的机动车年检新规,9座(含9座)以下非营用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到期需年审的第二年、第四年、第八年车主本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年检标志,第六年、第十年及十年以上,需要上线检测的车辆统一延长办理期,延长至2023年2月底,延期办理期间不予处罚。

驾驶证期满换证延期办理

对驾驶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的,可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身体条件证明可在疫情结束后补提交。对于疫情管控期间因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驾驶证,统一延期至2023年2月底。

互联网预选号牌有效期延长

互联网预选号牌有效期在疫情管控期间的,统一将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2月底。

驾驶证注销延期办理

对于疫情管控期间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领的驾驶证,统一延期至2023年2月底。

驾驶学习证明有效期延长

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在疫情管控期间的,统一将驾驶学习证明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2月底。

使用原号牌到期保留时间延长

对于疫情管控期间符合使用原号牌条件的,系统将原号牌保留时间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底。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时间统一延长

针对疫情管控期间因三个检验周期逾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系统将强制报废标准时间统一延长至2023年2月底,检验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做调整,其他机动车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持续开通车驾管热线电话:0991-5312123

工作时间10:00—18:00,节假日不休息,提供咨询答复。

乌鲁木齐对这几类人员发放600元救助金(附申请流程、申请入口赶紧了解)

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截止

救助对象及发放标准

自治区14个地(州、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区内,自7月底以来,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业、服饰业、新业态领域等行业中,因疫情原因致使企业停工停产停业所产生的无工作、无收入或失业的工会会员或正在申请入会的人员。发放对象以户为单位,一户仅能申请一次,按照600元/户标准予以发放。

温馨提示:
1、人多页面会卡顿,申领页面无法进去(可能白屏卡主,不出页面按钮,卡在输入密码页面等情况)建议人少的时候再申请(部分时间需要维护,会展示暂停服务)
2、按照“早申请、早核实、早发放”的原则,核实准确一批救助一批,救助资金原则上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发放

申请方式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关注我们 了解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