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形势复杂,各地正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然而,仍有个别人员故意制造传播涉疫谣言,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影响。12月2日,乡宁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两起散布涉疫虚假信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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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日12时许,违法行为人申某在其微信群中编辑发布“台头镇新增阳性人员行程轨迹”的不实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申某因涉嫌散布涉疫虚假信息被乡宁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022年12月2日12时许,违法行为人吴某以他人名义在微信群中编造发布“关于木瓦沟煤业有限公司、富康源煤业有限公司、申南凹煤业有限公司发现新冠阳性人员及密接人员” 等不实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吴某因涉嫌散布涉疫虚假信息被乡宁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