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令人气愤! ”广东肇庆,网传老人因在商户门口摆摊,与商户老板发生争执,争执中商户老板先后多次往老人身上泼冷水、头顶倒垃圾。 网传视频中,商户一方,系一男一女,而老人则是个白发苍苍的驼背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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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可以看到,老太被泼水倒垃圾后用手拨水进行了回击,但是因为年纪太大,显得力不从心。视频中还可以看到商户门前停着一辆电动三轮车、还有几把被人丢了一地的青菜。

目前,当地派出所已经介入!

店主的行为是否违法?

看到这个视频,网友们基本上一边倒的的认为商户太过分了。

确实!试想,这么大的年龄,如果不是逼不得已,哪个老人愿意会顶着寒风出来摆摊卖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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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老太在商户门口摆摊影响了商户的生意不对,但是商户完全可以采用更加理智的办法,比如劝离,劝离不成,还可以找街道办协调,协调不成还可以报警处理。

商户毫无同情之心,跟这么大年龄的一位老人斗嘴也就罢了,将冷水往老人身上泼、垃圾往老人头上扣,更是大错特错。

从法律上来讲,往别人身上倒垃圾具有明显的侮辱性质。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而往别人身上泼水,这一行为要分情况看待,如果是脏水,亦属于侮辱他人的行为。

而如果是干净的水,往别人就可能涉嫌涉嫌故意伤害。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行为人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6条的规定,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此外,从民事角度而言,大冷天的,商户往老人身上泼水、倒垃圾,这种行为还属于侵权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不限于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等。而这里的损失包括不限于,老人洗衣服的费用、因被泼水发烧感冒治疗的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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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更是被写入《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之中。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老人仗着年龄倚老卖老、甚至于为非作歹。这样的老人确实可恶,但是我相信大部分老人还是善良的、是好的。

因而希望广大朋友们,无论何时,面对老人都应该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善意,如果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就反问一下自己,“谁家没有老人,谁人不会变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