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细则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46号)、《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绍市医保〔2021〕59号)、《关于公布2022年全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计划的通知》(绍市医保〔2022〕18号)和《关于印发<绍兴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规程>的通知》(绍市医保中心〔2022〕5号)等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诸暨市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2家、定点零售药店37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2日起至2022年12月8日止,如有异议可拨打投诉电话:0575-87077966。
公示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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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日

来源:诸暨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