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

关于调整张店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的通知

为更好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现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组、镇办电话调整公示如下:

一、各工作组专班、镇办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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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居民在涉疫咨询时根据自身诉求拨打相应电话进行咨询。

张店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周村区

致全体市民的疫情防控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离不开全体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严防疫情输入,更好地保护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好个人防护。自己是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您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排队保持“两米线”。在公共场所、户外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对身边未佩戴口罩的人员及时提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扫“场所码”,按要求出示行程码、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自觉配合错峰、限流措施。

二、减少流动聚集。请您减少跨区域流动,非必要不出小区,保持“单位、家庭”两点一线简约生活模式,减少聚餐、聚会。非必要不举办培训、会展、演出等聚集性活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并提前向社区(村)报备。

三、主动核酸检测。请您按要求主动进行核酸检测,检测时服从现场安排,有序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聚集、不扎堆、不交谈。检测后,戴好口罩立即离开。

四、主动如实报备。请您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备高低风险地区旅居史、风险人员接触史等情况。所有省外及省内疫情重点地区返(入)周人员要提前三天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也可以在“爱山东”APP上进行网上报备,同时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规定要求,接受并执行相关管控措施,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五、加强“场所码”使用。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进入公共场所,均要扫描“场所码”。各类市场经营者要主动申领、张贴“场所码”,严格督促进入人员扫码,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

六、加强健康监测。如您和家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

七、提高科学防控意识。请您及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动态,不发布、不转发、不评论来源不明的疫情信息,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舆论环境。

市民朋友们,衷心感谢您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团结起来,万众一心、和衷共济,凝聚起坚不可摧的抗疫强大合力,坚决守护好我们的共同美好家园。

周村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来源:今日张店、智慧周村

编辑:董秀

一审:葛珍珍

二审:朱丽瑜

三审:李海容

出品:淄博日报社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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