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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是阻断新冠肺炎病毒传播的重要举措,但仍有极少数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影响疫情防控秩序,造成疫情传播和扩散的风险隐患,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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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近日,桐梓县水坝塘镇居民黄某自驾车从重庆沙坪坝区(疫情传播风险高且存在外溢风险地区)返桐,在经过正习高速水坝塘服务区时,为规避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隐瞒行程,换乘其他车辆返回家中,未主动向村(社区)报备,存在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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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近日,桐梓县坡渡镇群众娄某某从重庆市安稳镇疫情高风险地区返桐,根据疫情防控政策,需执行居家健康监测。娄某某在居家健康监测时间未满的情况下,擅自外出进入公共场所活动,存在疫情传播和扩散的风险隐患,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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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近日,桐梓县羊磴镇居民陈某、刘某等4人无视疫情防控措施,在娄某家中聚集赌博,人员聚集多,存在疫情传播风险,公安机关对参与赌博的 4 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请广大群众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对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病毒传播蔓延,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牢记!返遵“三不得”

省外来(返)遵人员流动“三不得”

一、抵遵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含酒吧)、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菜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影院等公共场所。

二、抵遵不满5天者,不得参加红白喜事、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三、抵遵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

遵义市疫情风险监测工作组

2022年11月28日

整理来源于:桐梓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