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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李良军一家三口出门游玩时不幸遭遇车祸遇难。叔叔李春林带着保单前往保险公司申请李良军一家人身意外保险的理赔,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

凭什么拒绝理赔?难道要本人亲自来现场吗,我看你们就是不想给!

李春林为此愤愤不平,死亡证明都给你们看了。自己弟弟一家人全都去世了剩下的财产,不理应由哥哥来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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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就此争执不休。保险公司认为受益人与被受益人同时死亡,就默认按受益人死亡在前,所以这笔钱现在处于无受益人的状态。

李春林则认为这笔遗产被李良军的父母继承,然后他的父母死亡,这保险金自然归纳为遗产的范畴理应由父母的兄弟姐妹来继承。

乍一看,似乎两方都有各自的道理,那就让我们走进今天的故事,看看李春林和保险公司之间,究竟谁拿到了这笔巨额的赔偿金呢?

为什么坏事总是落在好人的头上?

李良军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公认的孝子,一个人常年奔波在外,无依无靠的,每个月还要寄工资的大半回家赡养自己的父母。

常年来亲戚们都劝说他早点结婚,但李良军则认为,自己还在事业的发展阶段并不着急,应该趁着现在父母身体还硬朗的时候多带他们出去逛逛。

小的时候李良军一家算是村里的贫困户,祖上没什么基业全靠李良军父母一把锄头,一把镰刀,一点一点种菜把李良军拉扯大。为此李良军父亲的腰落下了多年的顽疾,母亲的腿脚也变得越来越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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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好在李良军并没有辜负他们,成为了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在大城市里有一份稳定,高薪的工作。大家本以为李良军会就此爱上城市的生活,忘记父母,却不想李良军清楚地知道“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道理。

他早早的就做了规划,上班之后几乎每年都会带着父母出去旅游,碍于母亲腿脚不方便,一般都是开车去就近的古镇、农家乐休养生息。

2017年11月15日,请好了两天假期的李良军带着父母开开心心地从家出发。事后跟农家乐电话联系后得知,李良军在前一天就订好了两间最舒适的套房,本以为这将是一场悠闲愉快的旅程,却不想一场意外中断了三人的生命。

在泉南高速公路上,两辆大型挂车前后行驶在车道上,突然间其中一辆挂车意外磕碰了路边的围栏,使得轮胎发生了打滑,两辆大型挂车就此相撞。

当交警和消防队员赶到时才发现,这件交通事故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在两辆大型挂车中间居然有个黑色的小轿车!

两辆足足有数吨重的挂车重量全部压在一台轿车之上,结果可想而知......

大量的汽车碎片散落一地,轿车的外壳几乎全部损坏,发动机与电气设备全部暴露在外。为了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警方赶紧展开了疏散工作,将拥堵在后方的车流引至最近的岔口。

在消防人员的不懈抢救下,终于将两辆大型挂车分开,此时的轿车已然分辨不出最初的模样。强制性打开车门后,终于从车中救出两男一女,却都已失去了生命迹象。

而这三个人正是即将前往农家乐旅游的李良军一家,在车中还发现了部分零食饮料,可见这本是一场愉快的旅途,却奈何遭受这样的意外。

根据行车记录仪显示,最初李良军所驾驶的轿车并非处于两辆挂车的中间,而是位于他们的正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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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一辆辽宁号牌的红色越野车车主刘某,因与身边人交流而没有正确的判断路况,无故突然加速撞上了前方李良军的黑色轿车,使李良军的车子向前冲了一段距离,行驶到了两个挂车中间。

极为巧合的是,此时其中一辆挂车刚好磕碰了路边的围栏,李良军一家人就这样被数吨重的挂车压在了下面,令人痛心不已。

在这样重大的交通事故当中,红色越野车车主刘某被判全责,不仅要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还将面临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只可惜了李良军这个孝子,以及他父母,生命有时就是这样的脆弱,面对如此天灾人祸,我们也只能哀悼命运的捉弄。

李良军一家人的身后事都是由家中的亲戚一手操办的,就在所有人都在惋惜李良军没有提早结婚留下个一儿半女时,李良军的叔叔李春林意外发现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合同

根据李春林所说,李良军常年一个人工作在外,家中自己又是独子,或许正是担心自己在外地某天遭遇意外,好能留一笔钱给自己的父母养老,于是每年都会购买这个人身意外保险。

可是现在受益人的李良军父母已经去世了,他们膝下又没孩子,那这笔钱自然就落在他们的手中啊!

看完合同后的李春林分外惊喜,赶忙召集了李良军父母双方的兄弟姐妹,就保险金的事情展开了讨论。但此时李良军一家才刚刚过世,光他们几人内部商讨也没什么意义。

李良军的舅舅便表示逝者为大,优先处理好李良军一家人的后事,关于保险金的事情就委托李春林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却不想,李春林去到保险公司等待了数小时,依然没有得到一个结果。到最后保险公司居然还拒绝了李春林的申请

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该怎么判?

保险公司明确的告诉李春林,他并没有关于这笔保险金的继承权,并表示赔偿金将会延缓发放,等法院有具体指示后会再次通知。

但要知道,李良军一家留下来的遗产可不只有这个赔偿金啊。之前的所有房子、车子和存款都已经由李良军的叔叔阿姨,舅舅舅妈们合法继承了。怎么到你这就变成没有继承权了?

对保险公司一直没有好印象的李春林,当即在保险公司大闹了一场。自己弟弟一家刚刚过世,难不成要他们到现场来领才行?在李春林眼中保险公司就是用官话来打发他,好就此省下这200万的赔偿金!

李良军的长辈们得知此事后,联名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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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按照正常的继承法的话,保险金就应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及李良军的母亲蒋秀玉继承。由于蒋秀玉的过世,且配偶李良军的父亲过世,这笔保险金应再次作为遗产,由蒋秀玉的四个兄弟姐妹继承。

而作为被告的保险公司则有着不同的意见,在他们看来,警方已经声明了车祸中的三人是同时死亡,没有死亡的先后顺序之说。所以依据保险法的上位法,受益人蒋秀玉要先于被保险人李良军死亡。

根据他方的说辞,这笔保险金就成为了李良军的遗产,因为李良军没有配偶子女,也没有兄弟姐妹,所以这笔保险金现在就处于一个无人继承的状态。

这类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的案件,在社会上也是极少数发生的个例,所以两方对簿公堂,依据法律来判决也是情有可原。

但现如今两个法律在同一案件上起了效应,且给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论,使得法院无法当场做出判决。因此关于李良军保险金一案的第一次开庭,也不得不就此休庭。

虽然没能得出结果,但问题的关键已经显而易见了。

双方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在于保险法和继承法的不够完善,而其中至关重要的就是被保险人与受益人的死亡顺序,这个唯一变量将判决引导向了两个结论。

从警方提供的证据来看,根本无法给出明确的死亡时间,可是站在法院的立场上,必须要对其中的一方进行推定。

据法官韦素素认为,两方都是根据自身的权益对案情进行的考量。一方推定父母先死,则保险金则作为被保险人(李良军)的遗产进行划分。一方则推定父母死后,则保险金则作为父母的遗产进行划分。

很快在2018年9月20号,关于李良军人身意外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法院进行了第二次开庭。根据李春林一方的原告代理人阐述,她认为关于死亡的先后顺序可以进行两次的推定

可以推定为母亲兼受益人的蒋秀玉先死,李良军后死,则这笔保险金作为李良军的遗产。

而这其中不作为合同主体任何一方的李良军父亲——李明济。他的死亡顺序并没有争议,按照继承法他死在李良军之后,那么李良军的遗产就应当由李明济来继承。

而李明济也在车祸中死亡,就代表着他所继承的这笔保险金成为了他的遗产,他的第一继承人全部死亡,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李明济的哥哥李春林来继承。

可被告委托代理人(保险公司)则与之相悖,认为死亡顺序只能认定一次,且保险法作为上位法应当被优先采用。

按照保险法来判定,蒋秀玉作为受益人应当被推定为死亡在先,被保险人李良军应当被推定为死亡在后,先死的人是没有资格对后死的人的财产进行划分的

且在李良军人身意外保险的合同中,200万元赔付金是有明确的受益人的,与李良军父亲没有任何的关系。

两边都有相应的道理,但是法官韦素素认为,现在李良军的母亲蒋秀玉已经在同一事件中离世,即使保险合同上的受益人是她,现在也应当作为李良军的遗产来进行处理。那么既然是李良军的遗产,他的父亲李明济没有继承权就解释不通了。

因为此案件可借鉴分析的案例极少,因此此案件的判决对后世类似案件将有一定的引导性,所以必须要以十分严谨的态度进行推定。因此法院判定,对死亡顺序进行两次推定,是最正确,也最稳妥的做法。

2019年5月16日,经法院判决决定,人身意外保险所赔付的200万赔付金,作为李良军的遗产平分给他的父母,介于李良军的父母已经死亡。
按照父母双方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李春林继承了李明济的100万,蒋秀玉的四名兄弟姐妹平分100万,每人分得25万元。

说得通俗一点,也就是说200万的赔付金平均分给了娘家和婆家两边。对于这样的判决两方都选择了服从,没有任何异议。保险公司也没有故意拖欠,爽快的拿出了200万的赔付金。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险法在保险发展和完善中起到了相当关键的作用。因其特殊性,所以法院对于案情的判决也就需要更加的慎重。

如果完全按照保险法来判定的话,推定被保险人李良军是后死的,因为他没有任何继承人,那么保险公司自然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赔付责任。

而这显然是不公平且不利于保险行业发展的,因为这份人身意外保险是李良军花费巨额金钱来获得的,如果进行这样的判决,无异于违背了保险公司诚信的原则,也会让广大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大额赔付不信任。

所以从结果上而言,法院的判决十分的具有技术含量,不仅维护了作为原告的五名当事人的权益,还从保险行业的发展上,保住了保险公司的声誉。

为什么那么多人不相信保险公司?

通篇文章我们不难看出人民群众对保险公司的信任感是很少的,或许也是常年来保险收益纠纷太多的缘故,导致了保险公司的声誉一直不太好。但凡保险公司提出暂缓赔付,或是拒绝赔付的要求,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被群众认为是想规避责任

保险是否有用在社会生活中也呈两极分化,真正受益的人会认为保险未雨绸缪,对自己和家人都多一份保障;但一部分人长期交保险,到真正生病的时候却又被各种保险条例搞得晕头转向。

这一现象也表明保险公司对于部分过于复杂的保险条例有一定的责任,买保险的绝大多数都是中年人或老年人,针对这一人群设立规则严苛的条例本就不合理。

买保险就是想给自己多一份保障,结果买的时候说的好听什么都能报,结果真正要给钱的时候又搬出一条条规则。

先不说老年人本就很难读懂合同,在我们拿着合同到保险公司去理赔的时候,工作人员是不是应该展现出签合同时的热情?怎么我们给钱的时候那么热情,现在你们要给钱了就装傻了?

而这也就是李良军叔叔李春林对保险公司有意见的主要原因,要知道保险在中国的持续发展本就需要大众化,普及化,老百姓们相信你跟你签合同,转头你就不认人跟我扯条约,这不是骗人这是啥?

以我之见现在保险公司应该把目光更多的放在大众上,而不是每隔几天就推出一个新的保险产品。人们买保险是以防不时之需,为自己和家人未雨绸缪的,不是在买日常生活用品,没有那么多的心神逐字逐句的挑选。

想要人民信任你,你就应当向人民展示相应的诚意,而不是我们按照你说的去赔付,还要看工作人员的脸色。

要知道我们是消费者,我们只拿该拿的钱一分都不多要你的,别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