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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市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84 号)要求,我市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一、缴费基数核定范围

我省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6386.91元/月,以此核定2022年全省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160元/月,下限为3832元/月。

二、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作为基数。

四、注意事项

2022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需要结算缴费基数差额的,可在2022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结算到位,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本通知即日起开始执行,执行期间,如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淮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5日

信息来源:淮南市医保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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