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浏阳街道干部入室打人事件

日前,各大平台转发一则消息:“街道办干部带人上门殴打业主”,并配有打人者视频。看了之后,表示惊讶、愤怒之余,一直有一个疑问,我们的基层干部怎么了?如此胆大,带人上门打人,谁赋予你这么大权力。难道就没有一点敬畏,就不怕追责问责。打人者心中还有法吗?好在当地媒体及时发出通告:涉事干部现已停职,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看了这则消息,心中有三大疑问:

疑问一,街道工作人员是在执法还是犯法?居民对小区封控提意见,是在行使业主应有的建议权,如果没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至于上门兴师问罪。街道办事处,属于一级基层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应该依法办事。动手打人,是不是违法行为。身为综治办领导,基本法律常识是有点,那就是知法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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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二,群众应不应该表达自己的诉求?业主作为人民群众,给基层组织提意见建议,这是每个公民的法定的权利。疫情防控,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上级有要求,群众有呼声。如何防控,需要人人参与。不让群众发声,表达诉求,这是什么行为?听不得意见,耍官威,带民警上门恐吓群众,是谁给你的权利。

疑问三,疫情防控工作能不能做到既有力度又做到有温度?简单封控,搞一刀切,封路、封门、封口,这是许多地方进行疫情防控的办法。封路,不让外地人进来。封门,不让居民出门。封口,不让群众发声。采取“三封”方法防疫,简单粗暴,似乎很有效,但容易激发矛盾,掩盖问题。这次浏阳街道干部打人事件,就是简单防控,导致矛盾激发的一个特例。我想科学防控 需要基层干部多一些公仆情怀,树立为人民服务意识,不要高高在上,不要耍官威,更不要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