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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们!你的企业有招用过就业困难人员吗?有领过补贴吗?还没领过的就要仔细看了,为自己企业争取最大的权益!

知识普及:就业困难人员如何认定

  1. 连续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女45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上人员
  2. 低保、低保边缘户成员
  3.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4. 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5.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即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具有法定赡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或投资性收入的人员

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申请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第三点第十四条:
1、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工资发放明细表
  • 社保缴费明细
  • 劳动合同
  • 人员花名册
  • 银行批量代发工资明细
  • 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补贴标准:

  • 社保补贴:单位缴纳社保的养老、医疗、失业部分进行补贴
  • 岗位补贴:享受社保补贴满12个月之后每人/年5000元标准发放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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