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两条村庄5户农民家里的10万斤玉米,居然一夜之间全部不翼而飞了。一开始农民们还以为是别人家收错了,可报警求助后才发现,事实上并非如此。随后警方将所有涉案人员抓获。

王先生是一位农民,家中种了十垄玉米,眼看玉米快要收成了。可不曾想,次日王先生回到地里时才发现,自己家的十垄玉米一夜之间全没了。

随后王先生发现隔壁两家农户家的玉米地,也是光秃秃的。王先生第一反应是那两家人其中一家收错了。随后王先生第一时间联系对方,可那两家农户却说“不是说好了大家一起请机器收割么?我怎么可能自己单独收呢?”

王先生意识到三家人的玉米可能被盗后,于是报警求助。就在警方介入调查期间,隔壁村庄两户农民也发现了玉米被盗的案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附近村庄的一名男子金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因为他们家是长期出租机械帮助农民收割玉米,而且现场痕迹与金某家机械是一样的。

警方通过监控证实是金某所为后,随即将金某及其女友的父亲王某兵、好友王某志抓获归案,5户农民被盗的10万斤玉米也被全部追回。

值得注意的是,作案时有一名长期帮金某干活的工人,误以为金某是正常出租机械帮农民收玉米,即不知情的,因此警方没有对其采取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真不知道金某到哪底是怎么想的,动用几台大型设备,又是收割、又是装车、又是运输,而且还是一口气偷了5户人家近10万斤玉米,这能藏得住么?

2、毫无疑义,金某及其女友的父亲王某兵、好友王某志的行为,均成盗窃罪。需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刑事处罚。即如果是数额巨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是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处没收个人财产。

所谓数额巨大根据黑龙江省认定标准,是指盗窃5-3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是指35万元以上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也就是说,如果一斤玉米按照一元价值计算,10万斤也就是10万元,那么本案将处3-10年有期徒刑。

3、本案是共同犯罪,但工人不构成犯罪

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预谋或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但如果事前不知情的除外。

具体而言,由于金某、王某志、王某兵等三人是事前共同预谋并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因此三人是共同犯罪,均需承担刑事责任。

而工人之前对此并不知情,且其是长期跟着金某正常帮其他农民收割农作物的,因此工人不构成犯罪。

注意!如果工人事前是明知道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目前,10万斤玉米已被全部追回。也就是说,金某等人折腾了一晚,不仅免费帮五名被害人收割了玉米,同时还换来了有期徒刑3-10年、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真是得不偿失!

关注@以身说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