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健委最新通报

2022年11月30日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2022年11月30日0—24时,河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6例,其中

石家庄市15例、

邯郸市1例;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36例,其中

石家庄市356例、

廊坊市22例、

邢台市14例、

张家口市9例、

秦皇岛市6例、

邯郸市6例、

承德市5例、

衡水市5例、

雄安新区5例、

保定市4例、

沧州市4例。

治愈出院67例,

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167例。

截至11月30日24时,河北省现有确诊病例501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8908例(含境外输入1例)。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1日

复兴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等级的

通 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起:

将百五小区139号楼,复兴区三联街市场,百家乐园西区9号楼1单元,绿树林枫5号楼、11—13号楼,金丰裕园小区10号楼2单元,王郎村永和巷,百家乐园东区25号楼1单元,卓昱南苑小区3号楼2单元,后郝村社区,聂庄村,箭岭西区2号楼,箭岭东区36号楼,明仕小区,百花大街昌隆市场,复兴区商贸城蔬菜区、餐饮堂食区降为低风险区。

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倡导居民少外出、不聚集、不聚餐,提倡居民网上购物,无接触配送;外出和核酸检测人员要全程戴口罩;减少人员接触,最大限度减少风险传播。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复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丛台区

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零时起,

将丛台区东柳街道颐和佳苑1号楼1单元、

丛台区苏曹乡左岸枫桥3号楼1单元

调整为高风险区;

将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开发1号楼1单元、

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开发1号楼4单元、

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开发1号楼5单元、

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开发2号楼1单元、

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开发2号楼3单元、

丛台区和平街道人民路15号院城建2号楼1单元

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日零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温馨提示:请大家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不扎堆、多通风)特此通告

邯郸市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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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起,对我区部分风险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降为低风险区5个:

1.罗城头街道开元小区16号楼3单元;

2.罗城头街道罗苑小区二公司2号楼1单元;

3.贸西街道邯山街112号院2号楼4单元;

4.贸东街道贸易路103号院4号楼1单元;

5.盛和路街道蓝天城小区2号楼1单元。

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理措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武安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新冠肺炎风险区域调整的

通 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调整低风险区

武安镇庄子营村,康佳苑小区北区,幸福城小区(1号楼2单元、3号楼1单元、5号楼2单元除外),康佳苑小区南区(1号楼6单元、1号楼8单元、4号楼2单元除外),观澜城小区(1号楼2单元、2号楼2单元、2号楼3单元、4号楼1单元、5号楼1单元、5号楼2单元、5号楼3单元、10号楼2单元除外),紫光花园小区(4号楼1单元、4号楼2单元、5号楼1单元、6号楼2单元、11号楼2单元、16号楼1单元、16号楼2单元、19号楼2单元除外),安泰小区(2号楼1单元、27号楼1单元除外)降为低风险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本通告自12月1日0时起执行。

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倡导居民少外出、不聚集、不聚餐,提倡居民网上购物,无接触配送;外出和核酸检测人员要全程戴口罩;减少人员接触,最大限度减少风险传播。

武安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1.鑫盛湾宾馆;

2.朝阳大街曼都造型理发店;

3.朝阳大街与仁和路交叉口谷养元饭店;

4.美食林御美购物广场。

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理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履行防控责任,主动增强防控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共同筑起疫情防控的屏障。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峰峰矿区疫情防控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

疫情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30日起,将我区部分区域进行划定与调整,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增高风险区

1、富盛批发市场

2、新坡镇羊北社区5街

3、新坡镇羊北社区6街

4、彭城镇博玉苑6号楼3单元

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1、滏阳街道办黑龙洞村

2、临水镇美雅小区及周边区域

3、滏阳街道办水岸名都、筑城小区及周边区域、朝阳小区、平安小区

4、彭城镇彭西彭都苑及周边区域、彭泰佳苑及周边区域、彭东新村东区

5、滏阳街道办京钰滏河湾、花园小区、春光园东区、石桥村、东沟村(东盛小区)

6、临水镇红星美凯龙商业街区及周边区域

7、彭城镇彭西社区及老槐树早市周边区域

8、义井镇义张庄村

9、滏阳街道办育德佳园、泰和花园、春光园西区

10、滏阳街道办滨河花园

11、义井镇义中村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理措施。

温馨提示:请大家自觉遵守防疫政策,养成不扎堆,勤洗手,戴口罩的良好习惯。

特此通告

峰峰矿区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邱县关于调整新冠肺炎 疫情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将我县风险区域进行划定与调整,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7个:

(一)香城固明珠社区;

(二)枫林湾小区35号楼1单元;

(三)建设街远大胡同;

(四)城市花园9号楼2单元;

(五)张家口银行邱县支行;

(六)东方新城小区1号楼3单元;

(七)园丁苑小区4号楼4单元。

二、新增高风险区6个:

(一)金三角区域;

(二)育才路幸福巷;

(三)阳光城小区3号楼2单元;

(四)新马头镇柳辛庄村;

(五)古城营镇张漳逯村;

(六)富强大街514国道至新城路段。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控措施,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理措施。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居民朋友自觉履行防控责任,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主动增强防控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共同筑起疫情防控的屏障。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将我县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

成安镇南彭留村、东关南村,鑫泰小区6号楼二单元。

商城镇商城村、李连庄村、西向阳村。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1日零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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