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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11月30日电,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继在中创新航侵权案中胜诉并获赔近300万元后,宁德时代起诉中航锂电(洛阳)的专利侵权案也进行了一审宣判,“宁德时代同样取得胜诉,获赔金额1416万元。

不仅如此,目前尚有4件索赔金额更大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正在正常审理流程中。”对于上述消息,宁德时代方面表示,我们尊重法院判决,保护知识产权是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鼓舞和支持。

11月29日,中创新航公告,公司于11月29日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针对侵犯宁德时代集流构件和电池专利一案,中创新航须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263.25万元,赔付宁德时代合理支出20万元,支付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12.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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