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30日讯(记者 郭帅)永辉超市海淀清河分公司日前因多款食品混有异物,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永辉超市11月份在北京地区已5次被行政处罚,其中4次系因食品安全问题被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源: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

食品混有异物的具体情况为:“稻香村精致五仁月饼”以及“稻香村金丝枣蓉月饼”混有异物应为刷蛋液的刷子毛;“代康海带丝”混有小虫;“御厨坊小迷你月饼”有金属颜色的突起状异物;“美佳园巨无霸汉堡软糖”有1厘米左右的塑料条形异物;“好心情音乐手机压片糖”混有头发;“膳源泽芝麻拌饭海苔”混有头发。

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处罚信息显示,经当事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海淀清河分公司)对涉案产品、举报人所提供的购买小票以及实物照片相关举报材料进行确认,涉案产品均为当事人所售,且确实混有异物。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6.92元。

图源: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

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同时显示,进入11月以来,永辉超市在京已5次被行政处罚,其中4次系因食品安全问题被罚。除11月23日因食品混有异物被罚外,还因销售的鸭血、水萝卜、芹菜不合格被罚。

(责任编辑:王擎宇)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中国网财经”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
2.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