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配合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刚从外省或外市来到/返回东莞,除了需提前在“i莞家”APP上报备,抵莞后更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和“三天三检”措施,“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

但仍有个别市民群众,无视防疫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同时也是对其他市民生命和健康的极度不负责。

按照市防疫指挥部和镇防疫指挥部相关规定,结合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0号)要求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各类涉疫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以下案例,引以为戒!

01

未按规定报备,5人被警告

刘某、李某、关某、邓某、黄某近日从外市涉疫重点地区来/返到东莞南城,均明知自己是黄码人员,却未按防疫规定在“i莞家”APP报备。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人员分别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02

未按规定进行三天核酸采样,8人被罚款

胡某、农某、黎某、黄某、廖某、龚某、翟某、屈某近日从外市涉疫重点地区来/返莞,并居住南城,均明知自己是黄码人员,却未按防疫规定进行三天核酸采样及在“i莞家”APP报备。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胡某、农某、黎某、黄某、廖某、龚某、翟某、屈某等8人分别予以罚款两百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居家健康检测期间配合健康管理措施,让我们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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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南城

本期编辑:小品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