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龙川县新增2例新冠肺炎检测阳性的通告

(第11号)

2022年11月28日0-24时,我县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和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病例1:李某,男,26岁,为外省返龙人员,在“落地核酸筛查”中发现,27日从江西九江乘坐火车K133次列车进入龙川,27日核酸结果阳性,28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李某主要在火车站出站口核酸采样点、火车站出站口公共厕所、怡良生活超市、顺业饭店、高明寺附近活动,目前病例已转送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相关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管控措施,所涉及重点场所均已全面终末消毒。

病例2:叶某,男,54岁,在管控区域中发现,居住在老隆镇莲塘村围背77号,27日核酸结果阳性,28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叶某主要在莲塘村宝贝乐幼儿园、福能食品商店、兴福万佳、曾记水产、火车站菜市场、阳光宝宝幼儿园门口采样点活动,目前病例已转送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相关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管控措施,所涉及重点场所均已全面终末消毒。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当好自我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如本人或亲朋跨省、市来(返)龙,需在抵龙后立即向社区报备并开展一次核酸“落地检”,主动完成核酸“三天三检”,日常出行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

龙川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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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川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