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户口从村里迁出了,户口不在村里了,还可以申请土地使用权吗?不知道你所说的这个土地使用权是指哪些具体内容,目前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草林、山地和森林的使用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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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村耕地的承包权,也就是耕地的使用权,由于农村耕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拥有的承包权,实际上也是一种使用权。对于农村土地承包,有一部法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原来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过去的政策层面到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我国农村的一项重要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我国每年的中央1号文件基本上都是出台解决农村、农业问题的政策。按照承包法的规定,我国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的承包期满三十年以后再延长三十年,前后加起来就有六十年的时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农村耕地的承包,从制度上属于长期不变。

我国第一轮土地承包是从1984年前后开始的,到现在已经34年了,安徽、四川是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最早的地方,基本上是在1979年前后,我是从1979年考入大学的,我在老家仍然享有一份承包地,虽然我已经出来工作30多年到现在已经退休了,但是我在老家的承包地还是在的,现在通过确权还是在我老妈的名下。

你原来的户口在村里,现在户口从村里迁出去了,但如果你以前户口在村里时,按照当时的政策享受了土地承包经营的耕地的,不会因为你的户口迁出村里了就会收回,到现在你还是可以拥有过去土地承包经营的使用权;你本人没有耕种,可以转包给亲戚朋友耕种,但承包权还是你的,使用权还是属于你的,你随时可以收回自己种植。

你过去承包的草林、山地或是森林等,现在承包权仍然没有变化,但是最好要去办理确权登记,你原来在老家如果还有房子的,房子的使用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仍然属于你,也需要去办理确权。

过去很多地方为了推进城市化进程,鼓励农民放弃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并给予相应的补助以后,将户口迁出农村到城镇落户。但这并不是到城镇落户的必要条件,放弃承包权和使用权,必须要遵循个人的意愿,农民不愿意放弃的,不影响到城镇落户,落户以后仍然继续享受农村耕地等承保权和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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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户口从村子里迁出以后,如果你已经放弃了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领取了相关的补助,或是你户口迁出村子之前,没有承包地,没有宅基地,没有山林等的,现在户口不在村里了,已经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按照土地承包法,现在是不能申请承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也不能再到村里申请宅基地的使用权。

如果你现在还想回农村种地,或是从事农副产品的加工、养殖等,虽然不能直接申请承包经营权,但可以通过流转的方式进行,从农民手里流转土地,但这需要双方进行协商,签订流转协议,按时向农民支付流转费用。但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出卖和流转的。

综上所述,你现在户籍已经从村里迁出,过去在村里还有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不变,可以继续承包,原来还有宅基地和房屋的,可以继续享受使用权;如果既没有承包地,也没有宅基地的,户籍不在村里的是不能再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