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法律也应该严惩,已经是属于行凶,而且行为恐怖,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 非常严重,给人民带来的是非常的没安全感,一样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和医疗赔偿。
在广东茂名一男子当街持刀砍路人,导致三人满血血迹,案发后,附近联勤警力一分钟内到达现场控制住犯罪嫌疑人

据本地警方通报,茂名市茂南区天桥路二号发生一起砍人事件,一名广西来宾籍35岁嫌疑人黄某珍,拿着一把菜刀,看见人就砍,据了解,这名男子疑是精神病发作,目前,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控制,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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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控视频我们可以看到,摩托车司机坐在摩托车上,突然遭一名拿着持刀乱砍,被砍了五六刀后,摩托车司机跳出逃跑,不料的是,嫌疑人还拿着刀狂追不舍。

发生该案件后,当地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嫌疑人控制,同时也对伤者进行情绪安抚,随后120救护车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对伤者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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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称:这种人应该可以就地正法,见义勇为的应该嘉奖,不需要付法律责任,这样才会有人见义勇为,不然旁人只能是躲得越远越好,担不起法律责任啊。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