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要求,广泛吸收社会各界意见,更好支撑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导青岛市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9月30日至10月29日,通过门户网站和公众号组织对《青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更新规划》)进行公示,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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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44条。经逐条梳理研究,其中,与《更新规划》相关意见14条,主要涉及人居环境提升、更新诉求表达、文字表述合理性等方面,采纳5条、部分采纳7条、不予采纳2条,未采纳意见主要集中在要求对老城区内老旧房屋采取拆除重建为主的更新方式,相关意见不符合国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避免大拆大建的要求;与《更新规划》无关意见130条,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范围调整、城市快速路规划布局、项目实施计划、规划信息咨询等方面,不属于本次规划编制范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结合收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优化《更新规划》成果,切实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发挥规划在城市更新领域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