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获法庭批准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为其辩护。11月28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记者会上表示,将在近期提交中央人民政府关于香港国安法实施报告中,就黎智英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参与国安案件一事,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国安法条文或者其他相关的条文作出解释,以厘清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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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获香港高等法院批准,来港为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黎智英出庭辩护。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不服决定,就此多次上诉。11月21日,高等法院上诉庭拒绝律政司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22日,律政司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28日,终审法院颁布书面裁决,拒绝律政司的申请。

李家超表示27日收到中央人民政府按照香港国安法第十一条发出的函件,要求行政长官就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安职责的有关情况,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他将会在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的报告里谈及这一社会关注的案件,并且建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作出解释,以厘清“根据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处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问题。

李家超表示,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香港必须有效地执行香港国安法,防范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外国以及境外势力对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和实施,持有敌视的态度,多番公然试图干预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在现行制度之下,香港特区没有有效的方法可以排除海外律师或者大律师因为他们的国家利益而产生利益冲突,也都没有有效的方法可以确保他们不受外国政府、组织或者个人的施压、胁迫或者操控,更都没有有效的方法可以确保他们会遵从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三条有关执业活动里知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秘密的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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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这些潜在的风险,李家超提出质疑:“容许海外律师或者大律师参与处理国安案件,是否符合香港国安法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原意和目的呢?”他表示香港居民有选择律师的权利,根据案例说明,被告人选择律师这一个权利是指可以从在香港拥有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中挑选律师,而非没有上述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因此即使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被告人不能聘请海外律师作为他的法律代表,也都符合香港国安法第四条和第五条中,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和自由的要求。

李家超以香港特区行政委员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以及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的身份作出声明指,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应当有效防范、制止与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和行为。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问题上,特区立场清晰,坚定不移。

李家超表示,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两年多,对维护香港秩序和安全起了重要的作用,不单拨乱反正,法治也得到巩固,香港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各方面都变得更安全、稳妥。李家超表示会梳理相关的情况,并且按中央的要求尽快提交报告。

【记者】陈彧 陈晨 许晓鑫

【作者】 陈彧;陈晨;许晓鑫

延伸阅读:

媒体:英国律师到香港 帮黎智英打涉中国国安法的官司 太荒谬了

由一个来自前殖民者国度的律师来帮着黎智英打官司,打的还是涉及国安法的官司,这件事是怎么看怎么荒谬。

文 | 海上客

乱港头目之一黎智英,身陷囹圄,竟然还敢作妖。

在其违反香港国安法案即将于12月1日开审的时候,媒体爆出消息,其拟请英国律师蒂姆·欧文(Tim Owen)为其辩护。

在海叔看来,颇为荒谬的是——

香港高院竟然同意了黎智英这一要求。这就意味着,不懂中文,也没有长期生活在香港的英国人欧文,将不远万里,从伦敦跑到香港“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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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国11月11日表示,本次法律周的举行得到国家大力支持 图:香港文汇网

尽管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于11月11日在香港法律周法治大会中见记者时说,律政司依法行事,所做的行为都是依据法治,符合法治精神,绝对不会有特别针对性或其他情况,但无论香港司法界还是坊间,都有人对香港高院同意黎智英请欧文为其辩护,表示强烈不满。也为律政司干着急。这一点,林定国肯定也感受到了。

乱港头目黎智英 图:资料

海叔分析认为,不满之原因,大致有如下几点——

1.香港本埠有超过1600位有执业资格的出庭律师,香港民间俗称“大状”。黎智英放着这么丰富的律师资源不用,却从英国请人。特区政府律政司当然不同意。于是先就此问题打官司。而香港高院三名法官竟然判处特区政府律政司败诉。这样,律政司不仅要支付诉讼费,还得容许蒂姆·欧文这样的英国律师来为黎智英辩护。

2.黎智英这次打的可是涉及国安法的官司。请一个外国人来,且这人来自于前殖民者的国度,这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啊!在香港“修例风波”发生前后,乱港头目黎智英和他的苹果日报上蹿下跳。在他被捕后,直至如今,他所被控的大部分案件已审结完毕,包括日前黎智英被裁定两项欺诈罪成立的“隐瞒违契”案。目前,黎智英身上只剩下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尚未审结,相关案件将在12月1日开审。在海叔看来,比起黎智英所遇到的前面几起诉讼,涉国安法案更具标志意义。蒂姆·欧文这个纯粹的英国人,是否能理解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经过?是否明白黎智英所做所为是对中国国家安全的侵害?蒂姆·欧文本人是否从内心来说也不想伤害到中国的国家安全?这都值得怀疑。

蒂姆·欧文 图:资料

3.更有甚者,欧文这个英国人,既没有在香港长期生活过,也不懂中文。其他情况不说,单说在“修例风波”期间,“毒苹果”这份报纸所报道的内容,特别是一些文字使用了广东话俚语,欧文能够理解多少?退一步讲,即使欧文能通过翻译文件了解一些事情,或者了解一些语句的用意,其就能确保这些翻译会准确无误吗?显然有很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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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由一个来自前殖民者国度的律师来帮着黎智英打官司,打的还是涉及国安法的官司,这件事是怎么看怎么荒谬。

可即便如此,律政司目前似乎也拿不出什么招数应对。为什么会是这么个情况?因为香港高院称,黎智英请欧文来辩护并不违反香港现有法律。这不是奇谈怪论?

海叔注意到,中共二十大报告涉及港澳部分的,明确提及“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体系”。

为什么要完善?还不是如今尚不完善!难怪香港高院有人仍有恃无恐。

这“完善”二字,令人想起202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出手,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让行政长官选举能彻底落实“爱国者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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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各界“撑”全国人大决定完善选举制度,如今回看,成效显著

目前,香港的行政、立法机构显然已经“安装”了确保国家安全的“装置”。揽炒派也好,乱港者也罢,已经很难泼进水、插入针。

可司法方面呢?却仍如海绵一般松软,有不少漏洞。黎智英在涉国家安全案件中,竟然能请来洋大状,很能说明问题。

香港律师至今还在戴着假发出庭,而戴司法假发的发源地英国已经开始放弃这一“古老传统”

甚至,蒂姆·欧文从英国跑到香港,还能重温殖民者那一套东西。此话怎讲呢?

原来啊,如果他出庭,还得戴假发。这一套规矩,在英国,以及美国等盎格鲁撒克逊系国家,都渐渐废除,起码在英国,并不是所有法庭都要求律师戴假发。可香港竟然还保留了这么一套洋玩意儿、劳什子。这种怪现状,用滑天下之大稽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海叔不禁要问——

香港的法庭,什么时候可以不再这么搞笑?

不知今夕何夕?!

不知此地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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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0年9月,香港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列显伦便曾公开撰文呼吁称,香港司法机构积弊太多,需要改革。

列显伦 图:资料

在海叔看来,列显伦所说,确实挺实在的。

譬如他认为,香港下一步的司法改革,并非基于意识形态的对抗,而是“要为普通法注入新动力,使之符合香港现况;要使制度符合原意”。

显然,列显伦注意到了要使得“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就要保持香港司法的一些独特的魅力,或者说在“一国”的范畴里,香港施行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

但怎样使得制度符合原意呢?

必须要注意到,制度是“一国两制”,且“一国”在先,“两制”在后!如果不能确保“一国”这棵大树健康生长,那么“两制”毛将焉附?

更需要看到,香港是因为鸦片战争之后,中英《南京条约》而离开祖国怀抱的。今年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签订180周年。

11月4日,“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南京条约》签订180周年史实展”启动

海叔注意到,11月4日,由江苏省海外联谊会指导支持,香港江苏社团总会、江苏香港文化促进会主办,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黄楚标中学等承办的“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南京条约》签订180周年史实展”启动,之后,这个展览陆续开始在香港爱国教育支援中心、苏浙公学(北角)、沙田苏浙公学、葵涌苏浙公学、西门英才中学、汉化中学、崇正中学、天水围香岛中学、顺德联谊总会翁祐中学、福建中学、裘锦秋中学等进行巡展。

这样的展览,确实很有必要。回想“修例风波”之所以在香港闹腾了一阵,一大原因在于黎智英之流拿着海外反华资金,通过媒体和一些学校,来歪曲历史,毒害香港青少年。让许多年轻人不知国家为何,更不知爱国为何物。

如今,让更多香港的学校师生抓住机会,学习历史,深入了解香港的过去,香港如何回到祖国的怀抱,也就更能明确未来该如何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