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看你不顺眼了”!浙江杭州,一女子的小宝肚子不舒服,在路边呕吐了,于是她让4岁的大宝到一奶茶店借两张纸巾,不料大宝却被店员赶了出来,女子前去店铺理论,不料却被奶茶店店员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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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是一名奶茶爱好者,经常光顾马路边这家奶茶店,一天她的小宝肚子不舒服,在马路边呕吐了,于是她就让大宝去奶茶店借几张纸巾过来。

孩子进了奶茶店,不料店员却说:“这里不好进的,快出去”!店员声音很响,女子远远地就听到了,看到自己的孩子被赶出来,女子心里很不舒服,便亲自到了店里。

当时,另一位店员给她拿了纸巾,但女子认为前面那位店员对待孩子的态度很不友善,于是就说了店员几句。

女子说孩子才4岁,他进来的目的只是为了要纸,你纸巾给他他肯定就出去了,你讲话可以不要那么凶。

谁知说完后,女店员情绪变得激动起来,并对她说“我记得你,我早就看你不顺眼了”!

店员表示女子上次点外卖时给过她们差评,投诉过她们。她记得女子,经常带2个孩子过来。

女子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给差评被店员记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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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评原因是因为她在网上点了外卖,可店员却打电话告知她说没有了,没料了让她换一下,女子认为没料了就应该把奶茶下架,既然点了就应该做出来,就没有换。最后她去门店自取奶茶时,店员态度也很差,点了奶茶又说没货的情况发生好几次了,所以她就给了差评。

后来店铺老板联系她道了歉,她就把差评删除了,没想到此事却被女店员记在心里了。

女子与女店员声音都很响,双方发生了冲突,女店员冲出来打她,甚至冲动地准备拿菜刀砍她,好在被路边的阿姨和隔壁店老板等人拦住了。女子当场报了警。

后来有调解员、警察轮流进店做工作后,赔偿了她2000元,其中还有500元是奶茶店老板出的。

虽然拿到了赔偿金,但女子一直有个心结,就是对方没向她道歉,她要求店员道歉,若店员拒不道歉,也应以奶茶店的名义道歉,毕竟事情发生在店里,都动刀了。

记者和女子来到奶茶店,得知当时打人的女店员已被开除。店里员工表示当时是女子在门口骂了她们的员工,后面又进店来理论,双方互不相让,声音又响,就吵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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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女子表示自己没有骂人,一直是在解释的状态,监控是声控的,可以证明,但店员表示看监控需要找老板。

记者联系老板电话,但老板一直不接听电话了。女子态度坚决,表示哪怕走法律途径也要为自己要一个道歉。

看完此事,网友议论纷纷,有网友表示女子太奇葩了,绝对是一个很难缠的主,借了纸巾你会还吗?拿了2000元赔偿金,还不依不饶,店员都已经被开除了,还要求人家道歉,做人要善良!

也有网友认为,作为店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顾客,应该和气生财,打人的员工真的不能再雇佣了,因为顾客说得对,你奶茶没有料了,可以下架,为什么还要摆着让人家点呢?

还有网友认为:女子是太护崽了,看不得孩子借纸巾受挫,只要是说自己孩子是什么“宝”的人,是真的把孩子当“宝”,她们的孩子千万不能惹,惹到就会没完没了。

店员已经被开除了,女子要让店员道歉是很难的了,因为这个女顾客,店员赔了2000元还没了工作,已经受到教训,不记恨在心就不错了,不太可能回来道歉了。

那如果店员拒不道歉,女子要求奶茶店道歉,是否合理呢?

如果说打人的员工的行为本身和奶茶店形成关联,就是一种职务行为,女子可以要求奶茶店去道歉,去承担一个责任,但如果奶茶店本身和店员的行为是可以划清界限的,那要求奶茶店道歉就可能得不到支持。

店员打人虽然发生在店里的上班时间,但却是其个人主观上的一个行为,奶茶店并没有授意指使,这种情况下个人认为女子想要得到道歉是很难的。

人与人之间应以和为贵,相互之间多一份理解,作为消费者,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给发表实事求是的看法,根据实际情况给差评,但给差评还前三思而行。

作为店铺,要加强员工服务意识培训,同时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妥善解决顾客售后问题。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