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湖北黄冈,周某驾驶摩托车将受害人洪某撞倒,被附近村民柳某发现后,周某为逃避责任,竟现场“认亲”,谎称洪某是自己的父亲,并以回家找人帮忙为由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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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某立即喊来邻居,走近一看,才发现倒在地上的竟是本村的老人洪某,而刚刚离去的陌生男子根本不是洪某的儿子,柳某急忙报了警。值班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并将伤者洪某送至医院进行抢救。

25日凌晨,受害人洪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结合事故现场遗留的碎片,并通过视频追踪,黄梅警方成功将肇事逃逸男子周某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网友:又蠢又坏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属于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周某这一逃,直接把罪责上升了一个量级。网友评论:即使是撞死自己家人,逃逸后也依然要接受同等处罚。周某这一行径,可谓又蠢又坏!

综合九派新闻、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