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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

需要买感冒药、抗病毒药

的街坊们注意了!

关于零售药店哨点监测 和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广东省药监局发布最新指引

11月23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分别优化调整制定了《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广东省疫情风险区域保障群众用药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第三版)》(以下简称两个《指引》)至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落实执行,以实际优化举措统筹全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和保障群众正常用药需求,科学精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敏感性。

其中明确:

广东高风险区零售药店

暂停销售感冒退热等药品

低风险区需登记报告

其他区域无需登记报告

两个《指引》

主要优化调整了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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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涵盖

感冒颗粒、布洛芬等

20个中成药和17个化学药

《目录》涵盖常见的感冒药及抗病毒药,包括感冒清热颗粒、小柴胡颗粒等20个中成药和布洛芬、安乃近片等17个化学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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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可上下滑动查看(图/广州日报)

确保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

“不缩水、不加码”

保障群众正常用药需求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调整两个《指引》是对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的优化,绝不是单纯的放松,目标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哨点监测作用更加科学精准和高效运转。

各地要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做好优化调整措施实施中的有序工作衔接,把握好关键环节,确保政策落实执行到位,确保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不缩水、不加码”,科学高效统筹兼顾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和保障群众正常用药需求。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哨点监测工作专班

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

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

(2022年第三版)的通知

▲长按识别二维码可查看原文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疫情风险区域

保障群众用药工作规范指引

(2022年第三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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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