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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判决书后附上一份“上诉风险提示书”,淄博张店法院引来巨大争议,有律师解读其主要意思是:1、我们的判决、裁定是绝对公正的;2、非要上诉,戏也不大;3、上诉是不明智的选择,有那功夫,您还不如去干更有意义的事;4.要提防、大胆质疑律师,因为即使您上诉失败他们也不会退费。

在律师们看来,这份提示书有阻挠、干扰当事人上诉的意思,而诉讼权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是否行使该权利,只能由其自己决定,因此法院应该保持中立,既不提倡也不反对。

面对接踵而至的媒体,法院方面则回应称存在曲解,触动了某些人的利益。现在面对争议已经暂停。

争议的起因其实很简单,用最直白的语言说就是利益冲突:诉讼是律师的收入来源,而一审判决被二审发回或改判,会影响一审法院和法官的绩效。

利益决定立场,冲突在所难免。

张店法院在这场争议中处境艰难,原因是措辞有失严谨,比如“重审、改判率大约5%”、“共读一本法律书的法官,一般不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和误差”、“问一问(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败诉以后,能否把二审的代理费退还?”等等。

比如“共读一本法律书的法官,一般不会出现较大的偏差和误差”的说法,显然欠妥,因为程序法设置了二审程序和再审秩序,目的就是在于“纠偏”。

再比如对于律师片面追求代理费的质疑,显然是不恰当的,尤其是司法机关,不能因为个别律师的违规行为而指责整个行业,造成公众的误解。

吵架是一门技术,法院作为评判吵架的专业机构,也应该提升一下吵架的技术。

编辑: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