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海浦东新区花木街道的多位居民收到了落款“花木街道疫情防控办”的短信,短信中表示,花木街道居民需在11月23日至11月25日期间完成三天三检,对于未按照要求进行检测的人,将影响出行和个人征信。

11月26日,上海花木街道多个社区的工作人员表示,“都收到了未按要求完成三天三检将会被纳入征信的短信,应该是防疫办那边官方直接发送的,没有下发到社区进行通知。”

目前本轮检查已经结束,街道是否有对未按要求核酸的人员,实施这一行动。11月26日下午,花木街道综合服务受理中心回复道,之前各位市民收到的短信确为街道发布,但措辞不当,我们已对相关环节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于未完成三天三检市民的征信不会有任何影响,望广大市民放心,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同时,建议市民尽量完成核酸检测,为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多一份保障。

国家层面对个人征信系统的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2021年央行曾发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信用信息,是指依法采集,为金融等活动提供服务,用于识别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等的相关信息。有没有做核酸,并不在征信信息之列。《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还特别要求,信息使用者使用征信机构提供的信用信息,应当基于合法、正当的目的,不得滥用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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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未做核酸纳入征信,又是一条阴间笑料新闻。以前征信只和银行挂钩,现在找到对象了,以后会不会不生娃也纳入征信?

倒是想问问,街道疫情防控办是个什么组织?什么级别?有哪些权利?这最基本的几个问题他们自己清楚不?群众知道不? 20条严禁长时间不解封谁可以决定采取封控措施?什么情况才可以封?怎么封?符合什么条件能解封?人民日报总结的简明扼要。 ​

到底是谁给他们的权利?个人的信用系统是可以随便的吗?那是不是以后随便一点事情要可以纳入征信?

面对这样的事情,一定要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

1.对行政机关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街道办将不做核酸纳入征信,于法无据。

2.征信本质上本质上属于市场博弈的结果,是一种信用交易。把不能反映公民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的公共信息纳入征信采集范围,既不科学也不合理。

3.征信采集是由第三方机构依法单独完成的,街道办既没有单独决定权,也没有直接操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