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关于新增61名病例活动轨迹的通告

截至11月24日,朔城区新增61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经专家组诊断,2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59名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均已隔离救治。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病例511:

王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症,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12:

李某某女,现住朔州师范宿舍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13:

陈某某男,家住南城街道长虹西4巷,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14:

王某某,女,现住朔州师范宿舍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15:

王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16:

陈某,女,家住南城街道长虹西4巷,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17:

边某某,女,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18:

王某某,女,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19:

孟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20:

孟某某,女,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21:

高某,女,现住张蔡庄乡寇庄火车站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22:

冯某某,男,现住窑子头村养鸡场生产区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23:

张某某男,家住市府小区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24:

李某男,家住水乡湾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8日,8时左右抵达万和城C区工作,13时左右返回家中,17时11分左右在小区门口流动摊购物,返家后无外出。

11月19日、20日,8时左右抵达万和城C区工作,,13时左右返回家中,再无外出。

病例525

郭某某,男,家住北城街道小村。

11月18日-20日,居家无外出。

11月21日,10时到梁凯超市购物,后回家再无外出。

病例526:

王某,男,家住西山庭院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27:

刘某某,男,家住窑子头乡窑子头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28:

范某某,男,现住四季平朔大酒店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29:

王某某,男,现住四季平朔大酒店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30:

苏某某,男,现住四季平朔大酒店宿舍,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31:

乔某某,男,家住下团堡乡峙峪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32:

许某某,女,家住万豪杰座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33:

刘某某,女,现住同顺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34:

强某某,男,家住同顺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35:

李某某,男,家住神泉家属楼旧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536:

刘某某,女,家住万和城A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37:

李某,男,家住神头镇野场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

病例538:

陈某某,男,家住神头镇神西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39:

赵某,女,家住金沙园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40:

李某,女,家住兰草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41:

杜某某,男 ,家住家和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42:

梁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木寨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43:

梁某某,男,家住小平易乡木寨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44:

李某某,男,家住福源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45:

张某某,家住小平易乡木寨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46:

张某,女,家住市政府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47:

刘某,男,家住阳光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48:

李某某,男,家住体育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49:

刘某某,女,家住北旺庄街道北旺庄村B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50:

李某某,女,家住安泰小区人大家属院,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551:

李某某,女,家住北城街道小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52:

杜某,男,家住家和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53:

李某某 ,女,家住家和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54:

霍某某, 男,家住御龙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55:

霍某某,女 家住御龙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56:

杨某某,女,家住御龙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57:

梁某某,男,家住下团堡乡田家窑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58

刘某某,女,家住小平易乡上泉观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59:

赵某某,男,家住国税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60:

李某,女,家住幸福银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61:

刘某某,男,家住光明安居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62:

李某某,女 ,家住北城街道小村小康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63:

王某某, 男, 家住幸福银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64:

韩某某,男,家住南城街道南关村平房,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65:

亢某某,男,家住百福时尚后北关路东街,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病例566:

王某某,男,家住幸福银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67:

蔚某,男,家住西兴西二巷,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病例568:

郑某某,男,家住迎宾苑,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69:

王某某,男,家住幸福银苑小区,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管控人员。

病例570:

滕某,男,家住区地税局家属楼,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11月18日,居家无外出。

11月19日,7时20分到城市发展服务中心保安室上班无外出。

11月20日 ,居保安室无外出。

11月21日,13时从单位回家后再无外出。

病例571

胡某某,女,家住北城街道小村,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为高风险区管控人员。

目前,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排查出的密接人员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请11月17日以来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保持静态居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朔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来源:朔州市朔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阿朔(微:xiaoya034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