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一大妈家水表被拆除,家里停水长达半个月,每日用水只能靠从楼下提,大妈表示:洗菜都不敢洗两遍,整栋楼只有我家停了水,他们就是在为难我!物管:都是你自己造成的!

蔡大妈家住四楼,之前家里漏水漏到了三楼,给三楼住户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三楼住户也曾找过蔡大妈许多次,想让她把漏水的地方修好,只是蔡大妈一直不理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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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大妈表示,半个月前物管的一个小伙子来拆水表,她问为啥拆水表呢?小伙子说水表要维修,蔡大妈才同意他把水表拆下来。谁知道,从那个时候起水表就没再装回来过。自从家里断了水,蔡大妈就只能每天三趟提水回家用,这让她觉得非常不方便。因为水不够用,她连菜都不敢洗两遍,更别提洗衣服床单了。忍受不了的蔡大妈找到物管,要求给她家供水。物管表示,水表不是他们拆的,谁拆的他们也不知道,至于供水,只要蔡大妈重新装个水表就行。

蔡大妈说,整个小区就她家断了水,水表箱也被锁起来了,明摆着就是不让我用水。

物管表示,水表箱可以打开,只要蔡大妈满足三楼的几个要求:一是蔡大妈家所有的水管都要经过检查;二是加装一个防漏装置。只要完成了这些,他们就会把水表箱打开,让蔡大妈装水表了。

听到物管的这些话,蔡大妈还坚持认为,自己家漏水跟物管没有关系,他们不应该断自己家的水,这是在为难她。

物管说自己也不想断她家水,但是三楼的住户不同意,蔡大妈家漏水太严重,给他们造成了很多损失,蔡大妈不愿意赔偿也就罢了,连维修都不愿意。所以他们坚决不让物管给蔡大妈家供水。

最后,蔡大妈见对方坚持不肯供水,没办法不得不同意维修水管,至于赔偿多少钱,蔡大妈还要跟三楼的住户商量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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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这个物管太负责了,对于蔡大妈这种人就应该这么对她。还有人认为,如果不是把她家水停了,她估计还是不同意修水管。那么,这件事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呢?首先,蔡大妈家漏水给三楼住户造成损失,也就是侵害到了三楼住户的财产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三楼住户有权要求蔡大妈对他们受到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蔡大妈不愿意赔偿,三楼住户可以起诉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三楼住户起诉蔡大妈,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需要对房屋漏水原因作出鉴定,假如胜诉,起诉以及鉴定的费用都由蔡大妈承担。其次,物管有权利根据住户的要求,把另一名住户家里的水停掉吗?

《民法典》中已经明确规定物管不能停水,因为在物管的服务内容中,没有给住户提供供水的服务,只要住户已经向供水方交了水费,住户就有权用水。也就是说,物管没有权利供水,也不能根据任何理由私自将住户的水停掉,物管私自停水属于违法行为。还有人疑惑,房屋漏水物管需要负责吗?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当时没有将房屋移交给物管或者还在保修期内,则不能要求物管承担责任;如果过了保修期且是公共区域漏水,可要求物管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公共区域漏水而不在合同规定的物管义务范围内的,则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如果非质量问题,而是楼上漏水,则应向楼上住户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人们常说:远亲不如近邻,在生活中,邻里关系是十分重要的,有时候远方亲友再好,都比不上近在咫尺的邻居对自己的帮助,维护好邻里关系,其实也是在帮助自己。

对于大妈家漏水不维修被停水半个月这事,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