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成本,高收益,只要出售、出借、出租银行卡、电话卡就能轻松赚钱、利润可观,这种天上掉下来的“馅(陷)饼(阱)”能接吗?不能,这种“躺着赚钱”的方式,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近期,鹤山市公安局根据涉“两卡”(银行卡、电话卡)线索,经过缜密侦查、严密部署,重拳“断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多名,查获涉案银行卡、手机卡一批。

11月7日,鹤山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在深入开展“断卡”行动中,发现李某霖、李某俊等人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重大嫌疑,后经深挖扩线,顺藤摸瓜,循线追查,成功锁定两名涉嫌收购卡的犯罪嫌疑人。

11月中旬,民警迅速出击,在古劳、桃源等地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辉(男,23岁)和温某彬(男,28岁)。经核查,李某辉和温某彬等人以“赚取快钱”为噱头,向身边朋友、同学收购或者介绍买卖银行卡给非法分子,并将收购的银行卡倒卖给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人员用于支付结算,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目前,李某辉和温某彬等人均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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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离不开银行卡、电话卡(简称“两卡”),出售、出借、出租银行卡、电话卡及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无疑是给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助力,而这一行为不仅影响个人征信,甚至构成违法犯罪,将被依法惩处,切勿因小利误入歧途。

今年以来,鹤山警方经严密部署,深入推进“断卡”统一行动,不断加大行业管控、宣传防范力度,通过深度研判,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两卡”违法犯罪,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土壤,确保“断卡”行动取得实质成效,全力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安全。

通讯员:冯颖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