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全行业的数据平均生成度从24.7%提升到38.3%。”
·“当下数据要素市场的核心问题主要有三点,一是如何认识市场特征;二是价格如何设计;三是如何实施和培育数据交易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如数商企业。”
据《国家数据资源调查报告(2021)》显示,2021年全年,我国数据产量达到6.6ZB,同比增加29.4%,占全球数据总产量(67ZB)的9.9%,仅次于美国(16ZB),位列全球第二。近三年来,我国数据产量每年保持30%左右的增速。
“数字经济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之一。”11月25日,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秘书长李欲晓在上海举行的2022全球数商大会上谈到,“全行业的数据平均生成度从24.7%提升到38.3%,数字技术有效牵引生产和服务体系的智能化升级,与数据要素、市场化相适应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日益加强,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进程不断加速,效能明显增强。”
此前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激活数据要素潜能。那么,什么是数据要素市场?当下在发展数据要素市场中存在哪些痛点?最新的实践有何进展?
数据要素和其他要素的区别
大会上,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何小龙提出,数据要素市场化即以平台作为其最有效的组织形式,通过数据要素基础设施,将数据标准化、资源化,使数据具有流通性和价值性。
也就是说,在将数据投入到数据交易平台和应用平台后,再通过平台有效的组织,对数据进行价值增值,促进生产效率。
根据大会当天发布的《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报告》,数据要素有别于其他生产要素的特点主要在于,虚拟使能(把物理空间的物质通过“0-1”编码形式呈现在虚拟空间,跨越时空限制,从而实现数字孪生后的数据虚拟化生产);无限收敛(数据要素具有可重新编程性和数据均质性,智能终端技术又进一步使得单个智能终端足以完成以往需要成百上千的机器、设备或产品才能完成的工作);智能即时性(对数据要素的即时处理、分析和反馈;泛在赋能性(数据要素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
上海数据交易所研究院院长、复旦大学教授黄丽华认为,从流通视角看数据要素市场,至少有三个方面是传统要素市场所不具备的新特征:数据要素价值过程的参与者主体多元;数据要素作为流通标记物具有高度可重塑性特点,如企业征信类数据作为一个产品可以跟其他数据产品不断组合;数据使用价值的时变性,即数据产品在不同生命周期价值不断变化。
对于当下数据要素市场的核心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中央委员、上海市数据交易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邵志清认为主要有三点,一是如何认识市场特征;二是价格如何设计;三是如何实施和培育数据交易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如数商企业。
数据资产登记:解决确权、定价、入场、互信、监管五大难
对于数据要素的流通,黄丽华认为至少需要五个阶段:确权,登记挂牌,供需双方搜索、谈判、签约,交付,清结算。
邵志清认为在这个过程中,数据资产的登记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在登记的基础上,才可以实现应用。数据资产登记要解决确权、定价、入场、互信、监管五大难问题。”
11月25日,大会发布了上海在数据市场发展方面的六大成果,其中就包括《全国统一数据资产登记体系建设白皮书》。这个报告即是目前关于如何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资产登记体系建设的最新探索成果。
登记分类。 图片来源:《全国统一数据资产登记体系建设白皮书》
如何理解登记?黄丽华在接受澎湃科技(www.thepaper.cn)在内的媒体采访时表示,登记本质上是对权利的确认。具体而言,“资产登记的第一大功能是确权。今年我们国家在这方面最大的进步之一,就是理清楚了数据复杂的权属。第二个功能是从国家层面上来讲,登记解决了一个摸清家底的问题。因为数据不是一个简单的资产,从国家层面来讲它具有更重要的意义,是建设数据要素市场的基础。”
黄丽华提到的理清数据复杂权属,具体包括三大权属: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其中,持有权即通过登记来确认机构、企业以及个人持有这些数据,接下来这个数据就可以进入流通,流通以后交易了使用权,加工使用权,甚至进行了实质性的劳动和投入加工,形成产品,那么就有了经营权。
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数据要素流通制度。根据本次大会上发布的《数据要素流通标准化白皮书》,在数据权属制度方面,美国对于数据要素制度采取了实用主义原则,并没有针对数据进行综合立法,且回避了所有权问题,选择在传统隐私权的框架下,以“信息隐私权”来保护个人的隐私权利。欧盟通过区分“个人数据”和“非个人数据”二元结构的方式来实现自然人人权的保护和数据流动、开发的平衡。
目前我国尚未形成明确的数据确权体系,但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已从数据的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制度对数据的一级、二级市场化发展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从数据、数据资源到数据资产的价值链图。 图片来源:《全国统一数据资产登记体系建设白皮书》
回到登记方面,根据《全国统一数据资产登记体系建设白皮书》,数据资产登记可以分为资源性数据资产登记(也可称为数据要素登记)和经营性数据资产登记(也可称为数据产品登记)。
数据要素登记是指对数据要素的物权及其事项进行登记的行为,登记目的以事实记录、权属界定、资产评估、统计汇总为主。数据产品登记是指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市场中对数据产品的物权及其交易行为进行登记的过程,登记目的是流通交易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有权属界定、流通交易、监督管理等。
数据流通的六个基本条件
黄丽华在演讲中提出,“一个数据持有者从建立数据资源到研发产品,如果这个产品要拿到市场上流通,那么我们认为其必须要符合六个基本的条件,才能成为可交易的数据产品。”
根据《数据要素流通标准化白皮书》,数据登记的技术实现需要依据几个方面来获取有效信息:一是数据提供方在登记数据要素时需说明数据集基本信息;二是需描述数据来源;三是需描述数据实现收益途径;四是需说明数据权属关系;五是需说明数据是否涉密及是否存在法律争议;六是可通过线上随机采样或现场核验等方式进行审计。
“在数据产品交易的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进展是我们发现市场的真实记录可以实现价格的发现。那么这就为数据资产的形成提供了可靠依据,就可以为每一个数据产品、数据持有者建立一个数据资产的凭证。”黄丽华说。
上海数据交易所总经理汤奇峰在接受澎湃科技(www.thepaper.cn)采访时也提到,交易所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于价格的发现,“某些情况下,购买和供应之间地位可能是不平等的,比如有些数据非常重要,但只有单一的供应者,那么供方的要价可能就会非常高。”汤奇峰认为,交易所成立以后,单一来源的数据慢慢都会变成多来源。
“我们不是买卖双方中间帮助议价的机构,而是发现价格的机构。比如我们通过信息披露,不断公布买方和卖方之间就数据产品所形成的价格区间,形成一个锚定。如果价格非常高,市场会看得到,很多人会加入这个供应。高的价格促进多的供应,就会逐渐形成一个价格曲线。”汤奇峰说。
“目前交易所正围绕打造全球数据要素配置重要枢纽节点的目标,紧扣建设国家数据交易所的定位,体现规范确权、统一登记、集中清算、灵活交付的特征,来积极打造高效便捷、安全合规的数据交易体系,并引领培育发展数商的新业态。”上海数据交易所副总经理卢勇对澎湃科技(www.thepaper.cn)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