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18时起,将市南区中山路街道德县路8号(1、2号楼)、浙江路13号丙,八大湖路街道青田路19号中城嘉汇小区2号楼划为高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20时起,将市北区水清沟街道金华支路12号保利百合花园1号楼、兴隆路街道宜昌路16号黑钻公馆2号楼1单元划为高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16时起,将城阳区城阳街道正阳中路鲁邦风情街162-19号天一仁和财富中心5号公寓(不含底商)划定为高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25日19时起,将市南区八大峡街道四川路27号台西九院3号楼;李沧区李村街道中崂路1027号2单元,虎山路街道虎山路87号虎山新苑2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市北区新增1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行程轨迹风险提示

2022年11月25日,市北区新增1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该人员活动轨迹涉及的主要风险场所及风险时段如下:

11月20日17时至11月22日19时,市北区四流南路62号乙青岛北站新都心亚朵酒店。

目前已追踪到的该确诊病例涉及的风险人员,均已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请在此期间出入以上场所的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进行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落实3次核酸检测。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就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市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25日

黄岛区1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行程轨迹风险点位提示

现将黄岛区1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行程轨迹涉及的风险点位信息公布如下:

11月23日:

8:00—18:00,富春江路九顶山区域(富春江路以北、江山路以东、太行山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

11月24日:

10:20—15:00,富春江路九顶山区域(富春江路以北、江山路以东、太行山路以西、黄浦江路以南)。

活动轨迹与上述时间段和地点有交集的人员,请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报备,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参加核酸检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进入公共场所。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青岛市黄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25日

来源丨青岛市卫健委、市北区融媒体中心

青岛西海岸新区疾控中心官微

编辑丨XI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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