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司马南先生突然发布了一条内容,他的老板和旗下关联的艺人的账号几乎都转发了这条内容。司马南先生的配文是: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上言行需谨慎。我还专门发文赞同司马南先生的这句点评。在文章下面链接的内容是一位叫做王威的先生的道歉视频。内容无非是他因为自己的行为侵犯了司马南先生的隐私,被警方予以警告,按照警方的要求,删除了相关的侵权内容并且郑重的向司马南先生道歉。

乍一看到这条内容,估计很多人都是懵的,这位叫王威的先生我们也不太熟悉,他又干了什么大事居然都惊动警方了?说实话,因为工作的关系,我经常在网上冲浪,关于司马南先生的事情,只要是大一点的事情,我几乎多少都知道点,也咨询过很多的博主,没人知道这位王威先生到底造谣或者编造了司马南先生的什么不真实的事情。所以这个道歉在很多人看来确实有点莫名其妙的。当然,司马南和他的团队也没有做任何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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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王威先生再次发布了视频,有些事情隐晦的说了,有些事情公开的讲了。我们似乎有点明白了一些事情。那就是王威先生之所以给司马南先生道歉,不是造谣也不是编造了什么不实的内容,而恰恰是因为说了真话。很多网友应该记得,之前有一位博主实地走访了司马南先生的居住地,而通过他邻居的同层的类似户型的房子给大家展示了司马南先生的南锣鼓巷8号的房屋结构,当然了,司马南先生没有居住在南锣鼓巷8号,那里可能真的就是一个公厕。司马南先生是居住在一个小区里,至于南锣鼓巷8号,可能只是司马南先生的一个虚构的地址,只是没有想到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并且就是一个公厕。那位博主就是王威先生。

由此王威先生犯的错误我们也就明白了,他不是因为编造司马南先生的什么谣言,而是因为暴露了司马南先生的真实住址侵犯了别人的隐私。咱对于法律不是很清楚,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应该怎么处罚,只有相信警方的结论。不过,司马南先生作为一个社会名人,他的待遇不知道是否应该参照一些影视名人的待遇,他们的住址旁边经常聚集了大量的狗仔队,居住的隐私几乎暴露无遗,是不是警方也应该干预一下呢?也是侵犯了别人的隐私了,只是不知道是因为他们心胸比司马南先生更宽广没有报警还是司马南先生因为南锣鼓巷8号的谎言被揭穿恼羞成怒呢?亦或是内心里真的没有像口头说得那么强硬呢?一切都未知。

昨天,王威先生再次为这件事发声。按照他说的意思,当时在派出所双方应该是达成了共识了,王威先生公开道歉,司马南先生不再追究此事,并且应该是有白纸黑字的协议的,现在王威先生认为司马南先生违背了双方的协议,私自公开了他与王威先生侵犯个人隐私达成的和解协议,甚至在视频里对联想展开了联想,这既是没有诚信,更是无中生有,意有所指的把这件事情跟联想又关联在一起了,王威先生对此很不认可。当然这只是王威先生的单方面的说法,我们不敢妄下结论,希望能够看到司马南先生的回应,为这件公案画个圆满的句号。

王威先生犯错了,应该接受惩罚,也按照约定公开道歉了。但大家都应该有契约精神。如果当时在警方的主持下达成了谅解协议,双方都应该遵守,同时应该明确的是,在警方处理的过程中,到底有没有牵涉到关于联想方面的问题,如果没有,司马南先生也不应该自行臆想,将一件普通的侵犯隐私的案件的外延无限放大。让别人以为王威先生的自发行为背后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目的似的。当然如果司马南先生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王威先生的此举确实背后另有其人,也不妨大大方方地拿出来,相信众多的网友会帮他主持公道的。但如果在当时既没有说这件事,自己手头也没有任何的实锤证据,就是为了联想而联想,这对于一个网络大V来说未免也太不负责了,也容易让人怀疑他就是借题发挥。

我个人感觉这件事比较蹊跷,按照自己的经验来看。王威先生和司马南先生当时在派出所肯定不会简单地达成口头协议,应该会有书面的文字存在,那么到底是谁违反了协议呢?我们不得而知,目前只是王威先生单方面的声音,我们只能参考,不能完全采信,除非有人能够拿出文字的协议,但也不知道那是否又会成为违法的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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