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凤翅山森林公园综合文体活动场所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人: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镇雄县凤翅山森林公园综合文体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已由镇发改社会〔2022〕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镇雄县凤翅山森林公园综合文体活动场所建设项目(EPC)
2.项目内容:本项目主入口两侧建筑物外立面整改和主入口广场铺装及两边矮墙,主入口至丹凤台登山步道及路边条形凳,丹凤台上完整性改造以及公园核心区品质提升,其中:广场铺装7200平方米,登山步道铺装4600平方米,健身器材1套,景观绿化2000平方米,安装灯具60套,文化墙打造100平方米。
3.建设地点:镇雄县乌峰街道办事处油榨社区凤翅山公园。
4.项目投资:总投资估算300.00万元。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保修,完成和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7.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45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周期15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 50358-2017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3.2.1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在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方的施工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遵循云政发[2015]57号的相关管理规定。
3.2.3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2.4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报表;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申请人信誉良好,申请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中国(云南)”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联合体要求: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包含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3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5.4按照《昭通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工资支付信用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昭保支办发〔2018〕6号)要求,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和《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申请表》(下载地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zt.gov.cn/lanmu/zwgk/contents/1904/159458.html)报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子邮箱ztxysc@126.com),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并审查(施工企业提供)。
3.6投标人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由牵头单位提供)。
3.7投标人对上传的公司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⑤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⑧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⑨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书原件、⑩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递交时间:2022年12月13日14:00至14:30时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14:30时。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