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0-24时,广东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53例(广州235例,深圳15例,珠海5例,汕头4例,佛山7例,韶关4例,河源2例,惠州3例,中山7例,阳江2例,湛江44例,茂名2例,肇庆20例,清远1例,潮州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951例(广州7735例,深圳25例,珠海10例,汕头5例,佛山105例,梅州6例,惠州5例,东莞22例,中山4例,江门2例,阳江6例,湛江16例,肇庆2例,清远5例,揭阳3例);另有50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广州487例,东莞16例,湛江2例,清远2例)。

广州

海珠延续强化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至11月27日24时

目前,海珠区疫情仍处于高位波动期,呈现重点片区病例集中多发、重点片区周边多点散发的特点,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从广州市疫情防控大局出发,经综合审慎研判,决定将2022年11月13日发布的《海珠区关于继续强化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延续实施至11月27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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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各区最新情况

海珠区

  • 划定高风险区

一、赤岗街道

1.珠江帝景赏湖轩C座。

2.大江苑夏沙巷22号。

3.新港西路182号大院3、4、6、8栋。

4.愉景南苑礼贤轩A座,书雅轩A座,乐天轩A、D座。

5.新港西路214号大院11栋。

二、海幢街道

1.紫来大街10号及之一、之二。

2.宝贤北约15号之一、17号、19号。

三、昌岗街道

怀德大街一巷4号,二巷15号,四巷24号。

四、南石头街道

1.保利花园丝雨街3号。

2.绿地越秀海玥3栋。

3.星汇海珠湾B4栋。

五、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二期榕景四街40号。

六、素社街道

1.桥东街二巷5—7号,桥东街三巷5—7号,桥东街四巷3—5号。

2.江海路170号。

七、江海街道

1.石榴岗村大街北四巷1号。

2.新安后街15号3栋。

3.聚德东路24号(聚德花苑东区)F41栋。

4.聚德中路3号(聚德花苑西区)A2栋。

5.金丰花园赤岗路203号。

八、凤阳街道

1.逸景翠园西区御华轩A、B座,碧莲居A、B、C座。

2.逸景翠园东区映月居D座,桂香居B、D座。

3.康乐鹭江围合管理区域。

九、南洲街道

1.南洲路133号裕惠苑1栋。

2.南洲路216号3楼。

十、琶洲街道

大家庭花园A栋。

十一、官洲街道

1.北山桥头大街42—46号、50号、60—64号(双门牌)。

2.北山龙吟大街六巷7号、8号、12号、13号,四巷5—7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 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管理

一、赤岗街道

珠江帝景赏湖轩A、B座。

二、昌岗街道

怀德大街8号及之一,一巷3、5号,怀德大街四巷21—23、25、26号。

三、沙园街道

光大花园二期榕景四街38、42号。

四、素社街道

1.江海路166、168号。

2.桥东街二巷1—4、8—10号,桥东街三巷1—4、8、9号,桥东街四巷1、2、6—8号。

五、江海街道

1.石榴岗村大街24号,东大街四巷1号、2号,大街北四巷5号。

2.金丰花园赤岗路205号。

六、琶洲街道

大家庭花园。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白云区

  • 新增高风险区

一、钟落潭镇

(一)大纲领荔园一巷1号、2号,荔园二巷1号、2号、4号,大纲领南路41-47号(单号),大纲领松福路一巷1号、5号

(二)陈洞坑边二路8号、12号、86号,陈洞村二巷2号,陈洞村四巷2号、3号、5号,陈洞村六巷2号、3号、5号,陈洞村十巷11号、13号、15号

二、石井街

(一)高悟大街7号之一、8号、9号、9号-1、10号,振兴里5号、9号、13号

(二)东昌里2号、4号、5号、5号-1、5号-2、5号-3、5号-5,凤凰街21号、23号,桥头里2号、4号、4号之一

三、太和镇

(一)和意东路47号、55号,希悦商旅公寓(2栋)

(二)草庄东街一巷1号、3号,草庄东二街2号,草庄向南街一巷1号

(三)宝树二街12号、12-1号、12-2号、12-3号、14号、16号、35号、37号、41号、45号、51号,萌兰西四街一巷3-1号,萌兰西路42号

四、鹤龙街

(一)青云街二巷10-16号、19号、21号,三巷7号、9-12号、14号、18号,四巷8号、10号、12号

(二)尹边社区加油岭大街一巷1-24号,加油岭大街二巷1-13号、16号

五、云城街

涌北大街二巷1-6号,萧岗履泰东街56号,萧岗履泰西街十五巷25号

六、同德街

上步花园D栋

七、大源街

米龙龙商路6-12号(双号)

八、永平街

横岗南路71号、73号、75号,横岗南街一巷5号、7号、9号、9号之一,横岗南路三巷1号、2号、3号,横岗南路四巷1号

九、嘉禾街

广新街二巷4号之一、8号、11号、12号、12号之一、13号之一、13号之二,广新南巷12号、20号、22号、24号,新科上村永安街二巷13号、13号之一、19号、21号、21号之一、23号,顺翔工业园A栋宿舍、B栋厂房,长红竹仔园南一巷33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越秀区

  • 划定光塔街、东山街风险区域

一、高风险区 光塔街:南朝新巷6号、8号、10号、12号,南朝街38号之一一楼,桂香街12号。 东山街:寺右新马路64、66、68、70号。 以上区域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理措施。 二、低风险区 光塔街:师好巷社区(除高风险区外)。 东山街:寺右新马路48—62号(双号),21—79号(单号),106—122号(双号),寺右二马路37号(除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范措施。

荔湾区

  • 划定风险区域

一、高风险区

(一)海龙街

步漖大街三横巷以北、步漖大街以东、龙溪中路(步漖篮球场)以南、步漖二街以西所围合区域。

(二)西村街

1.大岗元北39至51号(单门牌号)。

2.西湾路150号悦汇城六楼员工宿舍。

(三)南源街

埗头六巷2-20号全部门牌,南岸一巷8号后座,河柳街1号(南澳新街市)。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

(一)海龙街

龙溪大道以北、步漖三街以东、龙溪中路以南、步漖一街以西所围合区域(除高风险区外)。

(二)南源街

广茂铁路以西、以北,南岸路以东,河柳街以南所合围区域(除第32号通告以及本通告所发布的南源街高风险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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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图所示南源街高风险区包含第32号通告所发布的南源街高风险区

三、低风险区

海龙街全域(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外)。

以上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番禺区

  • 调整部分风险区域管理措施

一、将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理措施:

(一)石楼镇:山海连城利凯花园一期10栋。

(二)大石街:丽水湾小区丽泽居5栋。

二、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临时管控区,实行“除核酸检测或购买生活必需品外,足不出区”等临时管控措施:

(一)石楼镇:山海连城利凯花园一期(除高风险区外)。

(二)大石街:丽水湾小区丽泽居(除高风险区外)。

三、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一)石楼镇:汽车小镇智睿花园和智联花园、山海连城利联花园、保利领秀海工地、山海连城利凯花园在建工地。

(二)石壁街:石壁三村华南二街三巷6号、8号,华南二街四巷6号、8号。

石楼镇风险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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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街风险区示意图

黄埔区

  • 部分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一、永和街 (一)永和街花轮一路2号丽怡酒店(广州永和店)所在永和金融大楼; (二)桑田四路14号、16号、18号; (三)柯元社综合大楼; (四)新业路28号及22号、30号、32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二、龙湖街 南安置区二期广州二建公司工地宿舍和广州建筑协安公司工地宿舍: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永和街和龙湖街(除临时管控区外):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管理措施,11月22日起,连续三天对辖内居住人员开展核酸筛查。

花都区

  • 划定风险区域

一、高风险区

(一)新雅街

广雅中学花都校区教工宿舍楼。

(二)秀全街

1.保利高尔夫郡南区12栋。

2.保利水晶花园1栋。

3.保利水晶花园9栋。

4.保利水晶花园五街3号。

(三)花城街

融创C2区融创天玥1栋。

以上区域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措施。

二、临时管控区

(一)新雅街

广雅中学花都校区(高风险区除外)。

(二)秀全街

1.保利水晶花园1期,保利高尔夫郡北区、南区,飞鹅岭小学,保利水晶幼儿园及附近区域(高风险区除外)。

2.花港市场及附近区域。

(三)花城街

融创C2区融创天玥(高风险区除外)。

以上区域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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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

  • 到过这些场所的人员,请立即报备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相关时段到过南沙区下述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联系报备,严格落实“3天3检”,同时配合社区(村)和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健康管理。若不如实申报,不落实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从化区

  • 到过这些场所的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相关时段到过以下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开展“三天三检”自我健康监测,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场所名单见下表,后续将按实际情况更新。

深圳

明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或当日核酸采样记录

11月23日,深圳发布通告:

11月18日以来,深圳市出现多起确诊阳性病例。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根据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从11月24日零时开始,进入全市交通场站(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地铁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地铁、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进入公共密闭空间等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各类卡口24小时值守,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行程卡必查,进出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疫情的区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民进出须在“电子哨兵”打卡登记或扫“场所码”。

所有来(返)深人员,抵深前须通过“深i您”小程序进行来(返)深申报,抵深后严格落实“落地检”及“三天三检三不(不聚会、不聚餐、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措施,并按深圳市出行防疫政策(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深圳市卫健委或i深圳公众号查询)落实相应管理。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而造成疫情传播,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22年6月23日发布的《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5号》不再执行。

珠海

珠澳口岸出入境人员

继续实施须持24小时内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关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珠澳联防联控机制协商一致,所有经珠澳口岸入境、出境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关的现行措施,暂定继续延长7天至11月30日24时。珠澳口岸其他疫情防控措施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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