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疫情传播的刘某某已转刑事立案!

2022年11月1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驾车自河南登封武术学校接孩子返运,行至运城机场高速卡口时,故意隐瞒行程、逃避防疫检查,且返回家中后未按规定向社区进行报备便携家人在饭店就餐消费,后其子新冠肺炎初筛检测阳性,形成多人密接,导致场所封控,造成疫情传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现公安机关依法 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行政案件转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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