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区关于初筛阳性人员行程轨迹的通告第112号

2022年11月21日晚,我区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将该初筛阳性人员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11月18日

18:30左右,从太原市杏花岭区晋商银行搭乘同事私家车到鸣李新兴文教城路口下车,由妻子自驾车接其回到榆次钰荣源小区家中。

20:00左右,到北晨峰景C座取东西,后回到家中。

11月19日

10:00左右,在锦绣园A区门面核酸临时采集点采样,之后骑电动车去云青大厦三层跆拳道馆大厅(大约停留1小时30分钟左右),后骑电动车回到家中。

16:00左右,自驾车与妻子、儿子前往潇河湿地公园。

17:00左右,自驾车回到家中。

11月20日

9:30左右,步行前往锦绣园A区门面核酸临时采集点采样,之后步行回到家中。

11月21日

9:41左右,步行前往锦绣园A区门面核酸临时采集点采样,之后步行回到家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再次提醒广大居民群众:

1、结合以上行程轨迹,与该初筛阳性人员在同一场合、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或单位报告,暂停社会活动,积极配合区防控部门落实管控措施。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内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4、榆次区疫情防控办联系电话:0354-3368268、3368656。

榆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榆次区关于初筛阳性人员行程轨迹的通告第113号

2022年11月21日晚,我区在常态化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现将该初筛阳性人员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11月18日

6:00左右,驾车从龙湖高速口上高速到平定县。

17:00左右,由平定经低速回榆次。

20:40左右,在郭家堡乡大东关小段拉面馆就餐(付款时间20:57),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19日

8:56左右,在郭家堡小学十字路口日杂五金店购物。

9:00左右,驾车前往创业街山西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旧厂)开票、山西娃哈哈昌盛饮料公司(新厂)装货。

15:00左右,返回家中。

15:38左右,在郭家堡村住宅三区门口的便利店购物,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20日

8:22左右,在顺城街兰兰油河捞面馆就餐。

8:40左右,驾车由低速前往盂县。

17:00左右,驾车由盂县经低速返回榆次,回到家中未外出。

11月21日

9:33左右,在晋星社区便民核酸采样点采样,后返回家中。

13:00左右,驾车前往创业街山西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旧厂)开票装货、山西娃哈哈昌盛饮料公司(新厂)装货。

17:00左右,返回家中。

20:09左右,到郭家堡长城药店梅苑小区店(郭家堡村正南街梅苑小区5、6号商铺)购药,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再次提醒广大居民群众:

1、结合以上行程轨迹,与该初筛阳性人员在同一场合、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或单位报告,暂停社会活动,积极配合区防控部门落实管控措施。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内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4、榆次区疫情防控办联系电话:0354-3368268、3368656。

榆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来源:榆次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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