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使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了两起原告某银行诉被告张某信用卡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此判决结果为生效的终审判决。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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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且案件标的额为两、三万余元,符合陕西省高院规定的标的额41760元以下的金钱给付类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小额诉讼程序的审理方式、审理期限、一审终审等相关规定。庭审中快速查明了案件事实,庭后立即制作了表格式判决书并通过电子送达方式予以送达,判决书主要载明了当事人信息、案由、原告诉讼请求、法律适用、判决主文等内容,格式清晰,重点突出,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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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小额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针对特定金额范围内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适用的一种快速审理程序,其优点是高效、快捷,“简化程序,不减损权利”,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精力成本,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切实为当事人减轻了诉累,同时还节约了司法资源。使当事人从小额诉讼“低成本、高效率”纠纷判决机制中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来源:三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