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正在进行中,有部分居民反映在缴费时遇到“无登记的参保信息”的提示信息,不能正常缴费。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居民:如果出现这种问题,居民需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均可)到政务大厅医保窗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重新办理参保登记,之后再进行缴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每年9月至12月,是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时间。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全市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完成参保缴费。近日,有部分居民致电晚报热线反映,在线上缴费时会弹出“无登记的参保信息”或“无有效的参保登记信息”的对话框,不能正常缴费。为此,记者咨询了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

  “无登记的参保信息”,意思是没有参保或是没有有效的参保登记信息。新医保系统切换以来,全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信息,由各统筹区自行管理变为省级信息平台统一管理,税务部门参保数据库与新医保系统间存在差异,导致部分居民无法在税务平台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如果出现这种问题,居民首先需要确定是否为首次参保。如果是首次参保,居民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政务大厅医保窗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参保登记,然后缴费。如果不是首次参保,居民需要检查缴费时输入的身份证号、姓名是否与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如果信息一致,请到政务大厅医保窗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医保部门登记后,会重新推送参保登记信息到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接收到信息后,居民才能缴费。

需要注意的是,推送税务信息过程需要时间,参保人登记后,请耐心等待,一般5个工作日后,即可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网络银行等渠道缴费了。若长时间仍出现无登记信息提示或不能正常缴费,建议联系当地医保部门查明原因处理。

我市各县(市、区)

城乡居民参保咨询电话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23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正在进行中

你还可能遇到或关心这些热点及常见问题

为让城乡居民更好地了解居民医保缴费政策,保障参保人员正常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用,记者采访了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对居民在缴费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以及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梳理和解答。

如何查询缴费进度?

登录微信,进入【服务】-【城市服务】-【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模块,选择【我的缴费记录】可以实时查询通过微信缴费的明细信息。由于社保费缴费信息在税务部门、国库部门和商业银行之间传递需要一定的时间,缴费人在社保缴费完成5个工作日后,即可查询缴费记录。

如何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分为多种,参保人员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办理缴费:

(1)自行缴费

①微信缴费

进入【我】-【服务】-【城市服务(将城市定位为“运城”)】-【山西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缴费。

②支付宝缴费

进入【市民中心】(将城市定位为“运城”)-【社保】-【社保缴费】-【山西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缴费。

③云闪付缴费

进入【城市服务】(将城市定位为“运城”)-【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进行缴费。

④社保费专用POS机缴费

前往办税服务厅,通过社保费专用POS机刷卡缴费。

 ⑤银行缴费

通过税务部门协作银行(建行、农商行、农行、邮储银行)手机App自行完成缴费;也可使用上述银行的银行卡,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2)集中代收

缴费人选择由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的,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缴费方式,代办完成缴费。

其他温馨提示

(1)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协作银行手机App等渠道缴费时,一定要正确选择参保缴费地,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缴费错误或重复缴费。

(2)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需政府各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补贴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进行标识,核定具体缴费金额,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通过以上缴费渠道办理缴费。

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通过线上渠道缴费时,将缴费年限“2023”切换为特殊人群。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为7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年度总最高支付限额为47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在省内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1000元、500元(400元)、100元,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省内第二次住院费用报销起付标准比现行起付标准降低5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是多少?

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在省内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0%、70%(75%)、85%,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为55%。

来源:运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