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4.5265MW综合智慧能源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DWZB20221182)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4.5265MW综合智慧能源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70万元,招标人为海南众诚 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利用学校已建设好的屋顶,并对现有食堂、篮球场和田径场看台进行升 级改造等内容逐步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4.53MW,利用屋顶面积约为30000m2,共安装550Wp单晶硅光伏组件约7272块。利用现有的停车场建设充电桩业务,规划建设7kV慢充2座,60kV-120kV快充4座。规划建设太阳能路灯8座。光伏电 站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发电模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项目本身;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项目本身)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取得 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其许可类别和等级必须达到承装五级(含)以上、承修五级(含)以 上;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 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须具有机电程传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工程承包项目经理旅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 标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组成;(2)联合 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 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 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
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21日09时00分到2022年11月25日17时00分
携带以下资料: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如为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单位均须提供)、授 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须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以及投标 人资格要求中的材料,以上资料除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外,其他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09时30分
联系人:苏 工
电 话:171 9001 4637
邮 箱:zbxm32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