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2023-2024年上飞院物业服务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0747-2260SCCZQ34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2023-2024年上飞院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飞机设计 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023-2024年上飞院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2024年上飞院物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类似项目的业绩。投标人 须提供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签订的至少3份与本项目规模类似的非住宅 类物业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且每份签订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年。合同须体现 合同签订时间、销售产品内容、签订金额和双方盖章页,否则将按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3.2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或“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记录,若投标人无法查询其信息,则 需提供相关截图。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的登记证明材料。同时投标人提供的登记证明材料中显示的注册资金/开办资金须不少于5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若登记 证明材料中未体现上述信息,则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3.2投标人须为直接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
3.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最新ISO9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ISO45001职业健康体系。
3.3.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3.5投标人须提供其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
3.3.6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此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主管、工程主管兼安全
员、会务主管、宿舍主管的人员配备情况表与项目人员简历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8日09时00分-2022年11月25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9日10时00分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56 0069 4001
邮 箱: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