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湖独白专栏

“这破车赔得起!”

这是出自于福州一男子的霸气宣言,他对于占用自家车位车辆丢去河道,在警方介入之后,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可谓是“赢了气势输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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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件不断发酵之后,很多人都围绕车库被占的情况,有人对于占有他人车位的陈某很是反感,也有人认为林某用实际行动教训了一下自私的陈某。

很快福州是公安局仓山分局对此案进行了通报,将两人的纠纷做了进一步说明。

占用地库车位

可以说,此次的冲突源自于陈某占用林某的地库车位,在通报中指出“报警人陈某于11月18日17时占用林某凯的车位”,在联系陈某无果后,突发奇想叫来叉车将陈某的车辆丢入河道。

路人路过将丢车过程拍摄下来,林某还对着视频霸气回应,将陈某的车辆当成烂车,直言赔得起,一时之间引起网友的关注关注,对于他的行为是否可刑展开讨论。

案发时间为19日22时,一个小时后,陈某在后续发现车辆丢失后报警,办案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按照造成的后果来说,林某的行为已经触及到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罪名,叉车司机龚某也涉嫌同犯的罪名。

后果严重

案情相当地简单,就是陈某不肯移车,林某选择报复,在多个网传视频之中,一辆叉车将小轿车移动到河岸边,在男子的指示下投入河道,引来了路人的围观。

视频之中男子还表示,“感冒是吧?可以啊,感冒了是吧!没事的,我直接把它丢到流花溪里去,这破车我也赔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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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可能对于相关法律并不了解,他认为只要对陈某进行赔偿,出了心中的怨气就行,可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林某的行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背负法律责任。

通报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说明了这个严重的后果,刑法第275条明确规定,不论行为人以任何形式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只要被毁财物价值5千元以上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5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处3-7年有期徒刑。

换句话说,从网传的信息来看,丢入河道的车辆价值应当在几万元以上,林某将面临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这个后果不是一般的大。

占用车位是个大问题

根据后续的报道,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回应,涉事的双方车主在小区内都有各自的车位,至于为何会发生丢车事件并不了解,可见占用车位是一个大问题。

有网友指出,报警人陈某占用车位的时间为17点,距离林某决心丢车的时间已经过去6小时,正好碰上急需车位的时候,心中的愤怒可想而知。

林某在网传的视频中也强调,他通过多种渠道试图联系陈某移开车辆,可是陈某以感冒为由拒绝配合,所以他才选择叫来叉车将小轿车丢失。

从道德的层面来说,陈某使用他人车位不配合,是让人反感的行为,直接引发双方的纠纷,林某对此也只能是联系移车,显然很不公平。

林某的反击在一定程度上教训了陈某,受到了有过同样遭遇的网友支持,可是还是有部分网友认为得不偿失,出了一口气,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案例的法律责任

事实上针对恶意占用他人车位的行为,任何一个正常人都是愤怒的,在多次联系不上后,可以选择拨打相应的联系方式来制裁,如某的拖车服务,还可以选择举报的方式,以治安管理条例来对其进行处置。

可是林某选择了极端的方式,在他人犯错的情况下用违法的行为报复,这是让人遗憾的行为。

林某将陈某的车辆丢入河道,会造成车辆的损害,符合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认定,给众多车主提了一个醒,不管有多气愤,都不能选择此类行为报复。

因为丢车的行为在路边,有多名围观者和视频做证,因此林某的法律责任逃不了,叉车司机也将面临共同犯罪的认定责任,成为此次占用车位的最大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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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方通报之后,极目新闻针对此事发表了《车位被占男子将占位车子扔进河里,合法维权才能真解气》一文,从法律角度和网友热议的话题中出发,表明了一个理智的态度,“极端手段出气,实际上解不了气,只会让自己更怄气:从受害者变为侵权者,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总结

对于这起纠纷的来龙去脉,相信很多人只要捋一捋就能想清楚,让人担心的是,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有无赖的人选择了无下限的方式欺负他人,稍有不慎就会让人陷入愤怒之中,选择不理智的行为报复。

这样的事件反转并不少见,每一次都会让人感觉到别扭,这是处理事情的一次普法事件,能够让大家在遇到类似的情况下,选择理智的方式解决。

我看到此次占用车位的争议不仅仅停留在双方车主的争论,更多延伸到生活中的问题来,不少人哭诉遇到恶意占用车位的人真的是倒霉。

对此网络上的争议,我相信推出更人性化的惩戒手段才是值得期待的,将故意犯罪的人员以法律来惩戒,物业部门在针对车主的车位纠纷时及时介入,必要时选择报警的方式解决,让无赖付出应有的代价才是。

回过头来说一句,“冲动只能让自身付出代价,刑事责任一旦落实,影响着不单纯是自己的工作,还有孩子的未来,大家一定要慎重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