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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生活是夫妻中很重要的一项,这是让两人感情升华很重要的行为,也是彼此愉悦,快乐的媒介,可这也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互相满足,即使是夫妻也不能强迫对方,否则不仅得不到想要的满足,而且还可能犯罪。

前不久看到一个则新闻,内容令人惊讶,结果更令人咋舌。

34岁的张庆海(化名)和妻子王丽结婚到现在足有7年,两人都有稳定的工作,还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本应该幸福的婚姻,却让王丽不得不将张庆海告上了法庭,理由竟然是他性侵自己,这个理由令所有人惊讶,毕竟两口子,怎么会变成这个局面。

原来张庆海和王丽自从生完孩子之后,就开始个忙个的事情,于是在生活和工作上积累的矛盾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张庆海对于夫妻生活很热衷,但是王丽却正好相反,这也是俩人矛盾点之一。

有时候即使王丽不同意,张庆海还不懂节制,这让王丽非常不高兴,而被拒绝的张庆海同时也让他不喜,俩人为此吵过很多次,最终王丽无法忍受张庆海的脾气,以及张庆海也接受不了妻子的“不通情达理”,俩人协议离婚,并且分居。

可是离婚前有一段时间的冷静期,也就是这段冷静期,张庆海做出了让王丽这辈子都无法原谅的事情。

有一天张庆海喝了不少酒后去找王丽商谈孩子以及财产分配的事情,王丽自然不会反对,然而还没说几句话,张庆海就借着酒劲扑倒了王丽,并且意欲和她发生关系。王丽自然立马反抗,却听张庆海正义凌然地说:

“你还是我妻子,也在婚姻中,你就有义务满足我!”

可是王丽依然不从,奋力反抗,最终张庆海发现王丽还在生理期,于是主动放弃了,但依然给王丽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伤害,于是立马报警,并将张庆海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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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虽然王丽为了孩子选择了原谅张庆海,并且也提交了谅解书,可张庆海依然被判处了8个月。

其实有不少人都替张庆海喊冤,有妻子不能碰,那娶了她干什么,再说在婚姻中,而且最终也放弃了,为何还要这样,结果让不少人都开始责骂王丽,小题大做,即使要离婚也不能这么狠,这样的女人以后没人敢娶。这让我感到非常惊讶,为何有人会有这样的三观?

对于事情本身自有法律定夺。然而作为丈夫也要明白,即使夫妻之间更要互相尊重,特别对于身体以及精神上的尊重和理解,决不能越雷池一步,即便结婚了也不能违背个人意愿,何况在生理期还在闹离婚。

婚姻不是强迫自己做不喜欢事情的理由,婚姻应该是让互相更加幸福,更加开心,否则谁还愿意结婚呢?

张庆海能只判这么轻不仅不应该怪王丽,反而应该感谢她的原谅,他的结果只是他咎由自取。

爱一个人首先是尊重,不是有证就可以有恃无恐,做事要理性,不能冲动,明白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千万不能做。而女人更要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绝不向侵害自己的人妥协,不要因为一句“爱”就违背内心,因为如果对方真的爱你的话,就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因此这也能看出一个人的人品。

爱对方就全力爱,如果不爱那就分开,纠缠不清冲动妄为的人才最可耻,也永远不配得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