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被老汉追,闯红灯时被车撞倒。家属要求赔偿140000元,老汉气不过:她抢我东西才被车撞,关我啥事?家属将老汉告上法庭,宣判结果却出乎意料!山东济南,张老汉的儿子搬家。儿子联系了搬家公司,帮忙运送大件的家具和物品。而小件的物品,他们打算自己搬运。

张老汉的儿子说:这些小东西,咱们搬到楼下,然后打车一起拉走,比搬家公司能省不少钱呢。随后大家一起动手,收拾物品往楼下搬运。

这时齐大妈走了过来,看到小区单元门口处有很多东西,便翻看了起来。齐大妈看到一个纸壳箱,抱了起来,就准备离开。这时在2楼阳台收拾东西的张老汉看到了这一幕,便大声喊:你给我放下!

张老汉本以为,齐大妈会把纸壳箱放回原处,哪知齐大妈抱着纸壳箱就走。张老汉知道,这不是空的纸壳箱,里装着是自己家的物品,便快速跑下楼去追赶齐大妈,并且边跑边喊:你拿的是我的东西,给我站住!齐大妈却抱着纸壳箱,越跑越快。

张老汉就要追上了齐大妈,哪想到齐大妈抱着纸箱,竟然横穿马路。齐大妈在穿越马路时被一辆汽车撞倒。齐大妈被撞倒后,张老汉用手机联系了齐大妈的家属。然后打了辆出租车,将齐大妈送到医院,并垫付医药费547元。齐大妈的家属得知消息后,快速地赶到了医院。

经医生诊断齐大妈腰椎受伤,右手臂手肘处骨折,需要住院治疗。张老汉以为齐大妈的家属赶到医院后,会将自己垫付的547元医药费还给自己。哪知道,齐大妈的家属不但不归还垫付的547元,还要张老汉赔偿14万元。遭到张老汉的拒绝后,齐大妈家属将张老汉告上法庭。

一,齐大妈的家属在法庭上作出如下辩解。
1,齐大妈的家属称:齐大妈在小区内行走的时候,突然发现纸壳箱放在了路边。齐大妈以为这个纸壳箱是没有人要的,便打算将它拿走,去废品站卖掉。家属还表示,齐大妈平时经常在小区里遛弯,捡到废品后就去卖钱。

2,齐大妈并不知道这个纸壳箱里有物品,以为是个空纸壳箱。张老汉追出来向齐大妈大喊:你把东西给我放下!因齐大妈年纪大了,有点耳背,没有听清张老汉喊的什么。
张老汉在后面追赶齐大妈,齐大妈以为张老汉要和自己争抢纸壳箱,所以加速离开。走出小区,在过马路的过程中不慎被汽车撞倒。因为齐大妈是闯红灯过马路,所以正常行驶的汽车,并不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主要责任是追赶齐大妈的张老汉。

3,齐大妈的家属表示:如果不是张老汉奋力追赶,齐大妈也不至于横穿马路,所以张老汉应该为齐大妈的受伤,进行赔偿。
齐大妈的家属要求张老汉赔偿,医药费,住院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40000元。

二,张老汉作出如下辩解。
1,张老汉说,因为搬家的原因,所以将物品放到了单元门的门口。这些物品当中,有两个小的沙发凳子,一个微波炉,和一个纸壳箱。这个纸壳箱并不是空的,里面有张老汉家的物品,拿起来是有一定的重量的。齐大妈认为这个纸壳箱,是别人丢弃的废品,这样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

2,张老汉追赶齐大妈是事实,但是张老汉认为,自己的东西被齐大妈抢走,难道不能追吗?如果齐大妈听到自己的叫喊声,放下张老汉的纸壳箱,也不至于出现被车撞倒的情况。

3,张老汉认为齐大妈,当时听到了自己的叫喊声。因为自己当时喊了一句:你把东西给我放下!这句话声音很大。而齐大妈当时只是装作没有听见,抱起纸壳箱就走。
在张老汉追出来,再次高声叫喊的时候,齐大妈跑得更快了。从小区院内追到了小区院外的马路上,路程达到了500米,所以张老汉认为,齐大妈的行为,不是捡垃圾而是抢!追赶正在抢自己东西的人,难道不行吗?

4,张老汉见到齐大妈倒地受伤后,第一时间将齐大妈送到医院救治。垫付547元的医药费,而且打电话通知了齐大妈的家属,已经尽到了救治的义务。
综上所述,张老汉认为自己,不应该对齐大妈进行赔偿。

三,法庭认为,张老汉发现齐大妈拿走自己的物品,高声叫喊并追逐齐大妈,目的是阻挡不法侵害手段,并追讨自身的合法财产,这是张老汉合理合法的行为。
在追赶齐大妈的过程中,齐大妈闯红灯过马路,被汽车撞倒受伤,情况属实。张老汉和齐大妈受伤,存在着因果关系。汽车撞倒齐大妈,驾驶员也应该负担起相应的责任,但是属于另一个案件。法庭当庭宣判,张老汉赔偿齐大妈3736.50元。

齐大妈的家属不服,称:既然法庭也认为,张老汉和齐大妈受伤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但是这3736.50元的赔偿,跟自己所要求的14万元的赔偿,相差甚远。所以齐大妈的家属要求上诉。坚持要求张老汉赔偿14万元。

二审法庭认为,在张老汉和齐大妈的案件中,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判决驳回齐大妈家属的上诉,维持原判。张老汉赔偿齐大妈3736.50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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