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媳妇两个月洗一次澡,晚上睡觉不让碰。丈夫称:不让碰也就算了,这个味道太特别了!媳妇却说:我为啥这样,你心里应该清楚!那么夫妻之间,发生了什么?到底在隐瞒什么?

苏先生说:自从结婚之后,自己的媳妇从来没有做过家务,更别提是做饭了。苏先生平时在外面开小货车拉活,家里应该是自己的媳妇打理,可是自己的媳妇却懒得出奇。

衣服和鞋子随便一扔就不管了,没有个10天半个月,动都不动。平时穿的袜子全部放在枕头底下,也不洗。
夏天的话,一两个月洗一次澡。如果是冬天就干脆不洗了。苏先生每天晚上干完活回家,就闻到满屋子都是媳妇的脚臭味儿,呛得只能捂住鼻子。最严重的是,自己媳妇,碰都不让碰,这怎么忍的了?

结婚7年的时间里,无论苏先生怎么劝说,媳妇依然是无动于衷,不能改掉这个坏习惯。苏先生多次劝说自己的媳妇儿:你不洗澡也行,你洗洗脚吧,这味道实在是太臭了,熏得我头都迷糊。可是苏大哥的媳妇儿却说:我不洗,你也别靠近我!

苏先生描述说,在家里也就罢了,要是上了公交车,味道能把一车的乘客全都熏倒。
难道事实真如苏先生所说?还是苏先生的媳妇另有隐情呢?
苏先生媳妇的说法,却跟苏先生不一样。苏先生的媳妇说,自己是大学毕业。虽然并不是什么名牌大学,但是自己也是有文化的人。

当初自己眼光比较高,选择男朋友比较挑剔,所以32岁了还是单身,没有结婚。眼看年龄一天比一天大,家里催得紧,自己也十分着急,经过亲友的介绍认识了苏先生。

苏先生39岁,比媳妇大了7岁。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是工作十分努力。苏先生自己有一辆小货车,每天早晨6点出门拉活,一直到天黑才回家,活多的时候,每天能赚个几百块钱。苏先生的媳妇觉得,苏先生这样也算是吃苦耐劳,便跟苏先生结婚了。

但是婚后两个人却出现了非常大的问题。苏先生的媳妇表示,越来越接受不了自己的丈夫。因为苏先生只有小学文化,而自己是大学文凭,两个人沟通起来感觉非常累。苏先生的媳妇描述说,两个人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说话也说不到一起去,干脆两个人就不说话了。

苏先生每天开车出去拉货,经常是身上脏兮兮的,满身的汗臭味儿。到家之后简单的洗一把脸,就拿出酒壶来,开始喝酒吃饭。经常是喝多了倒头就睡,呼噜打的也是震天响。苏先生的媳妇觉得,跟苏先生这样的人,过日子,一点意思都没有。就开始在生活上,报复起了苏先生。
苏先生的媳妇开始,每天不做任何家务。不洗衣服不做饭,不洗脚,也不洗澡,就这样埋埋汰汰的过日子,苏先生想碰媳妇也不行。

前几年,苏先生的媳妇向苏先生,提出离婚,但是苏先生不同意。苏先生觉得自己已经40多岁了,家里条件也不好,自己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手艺。平时只能用小货车起早贪黑的拉活,来维持生活。如果跟媳妇离婚后,自己再想找一个媳妇结婚,会特别困难。
但是经过了7年,苏先生也忍受了7年,苏先生说自己实在是受不了,每天像生活在猪圈一般。

苏先生要求跟媳妇离婚,苏先生的媳妇不同意。应该怎样判定?
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苏先生向法庭提交了离婚申请,要求和媳妇离婚,法院受理了此案。苏先生在诉状中称:自己的媳妇婚后,生性懒惰,从来不干家务活,连最起码的叠被子,扫地都不做。每天躺在家中吃喝,也不出去工作。个人的卫生条件也非常的差,两三个月洗一次澡,已经是很好了。
自己因媳妇的个人卫生问题,和家务问题,多次沟通后无效。现在的苏先生和媳妇已没有任何的感情。因此要求法庭判决准予离婚。

苏先生的媳妇不同意离婚。苏先生的媳妇说,她和苏先生还是有感情基础的,而且现在的生活她很满意。如果苏先生非要离婚的话,需要平分房产才可以。
而苏先生却不同意平分房产,因为苏先生的房子,是苏先生的父亲留给他的。属于个人财产,而且是婚前财产。

法庭认为,苏先生和媳妇是有感情基础的。苏先生以媳妇不做家务,生活邋遢,要求离婚,这个理由比较勉强。调解员建议苏先生暂时和媳妇分居。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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