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卫生间洗澡,结果粪水从天而降。女子忍着满身臭气的污水,找楼上,找房东,找物业都不管。女子一气之下将三家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00000元。漏水没人管,女子能维权成功吗?

吉林长春,严女士在自己家的卫生间内洗澡,突然一股污水从棚顶洒下。将洗到一半的严女士,从头到脚淋了个遍。严女士知道这是楼上卫生间,又漏水了。
严女士家住3楼,4楼的卫生间管道经常有漏水的情况,自己找过多次都没有解决。而这次则是最严重的一次,污水从卫生间流出,把卧室都给淹了,并且所流出的污水气味非常的难闻。

气愤的严女士跑到楼上找邻居理论,要求立即维修卫生间的下水管道。而4楼的邻居小郑说:我是这里的租户,卫生间出现漏水的情况,你去找物业,找房东,你找我干啥?
严女士见跟这租户说不通,立刻打电话给4楼的原房主刘先生。要求立即维修下水管道,并且赔偿自己30000元。

4楼的房主刘先生表示,他的房子租给小郑两年了。当初刘先生住的时候,卫生间下水没有任何问题。现在出现了漏水的情况,应该是这个租客小郑使用不当所致,谁用坏的你找谁。严女士应该去找租户小郑赔钱,而不是找刘先生。

严女士发现跟这两个人都说不通,去到物业讨要说法。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应该尽快维修,并且物业也同意,安排物业的维修师傅去上门维修。

哪想到,2名维修师傅到了4楼,小郑却不在家。物业的维修师傅,一共去了两次,4楼的邻居小郑都不在家。严女士给小郑打电话,小郑回答说:我去单位上班了,这两天特别忙,到家得十点钟以后,你安排维修师傅十点以后再来吧。
严女士再次联系物业,而物业表示晚上十点钟,维修师傅已经都下班了,人家工作了一天难道不需要休息的吗?

严女士非常气愤,怎么找到谁,谁都不管呢?
严女士随后将原房东刘先生,租户小郑,物业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房屋装修费用30000元,家具损坏修复费用20000元,搬家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50000元,共计100000元。

1,严女士要去法院起诉谁比较合理?
应该起诉4楼房子的房主刘先生,因为这个房子是归属刘先生所有。如果是租客小郑恶意破坏了,卫生间的下水管道,导致漏水淹了严女士的家,就应该由租客小郑来赔偿。
但是经过调查,租客小郑没有故意破坏下水管道的行为。漏水的原因是卫生间的下水管道,年久失修导致。所以严女士去法院起诉房主,刘先生是没有问题的。

2,严女士要求的100000元赔偿,是否合理?
因为4楼卫生间管道的漏水,而导致严女士的卫生间需要维修,装修,漏水所淹没的地板,家具等,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那些费用不能赔偿呢?严女士的家住在普通的住宅区,并不属于高档的住宅区。因为漏水将房子淹了,并且污水流的满地,气味非常刺鼻。严女士没有办法,选择搬出去居住,这个费用是合理的费用,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如果严女士搬去五星级大酒店,每天居住费花费上千元,这个费用就不合理。
并且严女士要求搬家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予支持。

3,严女士的损失如何认定呢?
因为4楼漏水导致严女士家卫生间天棚和墙面,出现的大量污渍,地板被污水浸泡,卧室内家具等损坏。这些需要重新装修或者维修的,要专业部门的人员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果报告。并不是说严女士要求赔偿多少钱,就得赔偿多少钱。

这里还需要注意一点,就是赔偿的合理性。比如严女士说:我卫生间内的一个价值10000元的洗脚盆,因为淹水被损坏了,而且发票我也找不着了,赔偿我5000元就可以。这样的要求法庭一般不予支持。

4,闫女士应该怎样固定证据?
本来严女士想通过跟4楼的租户小郑,和原房主刘先生协商,解决这个事情。但是小郑和刘先生都耍无赖,不愿意维修漏水的下水管道,也不愿意承担赔偿的责任。
严女士可以采用手机拍照,录像等方法记录,做为证据。并且严女士也可以选择报警处理,因为现在的民警到达现场后,都会随身携带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会将严女士房屋内的情况记录,这样也算是严女士的证据。

5,物业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严女士已经居住8年了,已经超过5年的时间。但是物业公司也有义务,对漏水的房屋进行维修。严女士找到物业公司,要求物业派出维修师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是合理的要求。

物业公司应该在24小时内都安排维修师傅在岗,不能以维修师傅下班为理由,拒绝为严女士上门维修。所以物业公司,也应该对严女士进行一部分的赔偿。

一审法庭宣判,房主刘先生赔偿严女士25000元,物业赔偿严女士2800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