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地产公司推出,11月11日至12月31日购买他们开发的任一楼盘,可获送“10年地铁自由”活动,引起一片哗然。

11月17日晚,轨道地产官微紧急发布了说明。

说明不长,内容如下:

一、购房者免费乘坐地铁10年活动,购房者的乘车费用依据合同约定范围由我司向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支付,列入房地产营销费用,属于正常的商业营销行为。

二、对于参加该活动的购房者,在受赠车票时必须实名认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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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过来,直白地说,购房者所获的“10年地铁自由”,他们会在轨道交通集团内部进行结算,并不白白用轨道交通集团的钱,不是“假公济私”。而且,仅限买房人使用,不能借用不会影响运营秩序。

作为南宁国资委监管的轨道交通集团下属的轨道地产公司,一次营销活动,为何如此大费周章,不禁让人费解。

◆首先,“10年地铁自由”怎么量化,没有说明。

一个人10年在南宁地铁的乘坐费用,是5万?8万?10万?没确定,浮动性大。

如果有的购房人每天频繁乘坐,超出费用能弥补吗?目前南宁地铁只有5条线路,多年后环线及延长线落成,线路多了费用增加,又该怎么测算?万一10年后有好事者表示“不够花”,起了纠纷,轨道地产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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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受赠车票仅限本人使用,怎么验证?是人脸识别,还是特殊卡片?这会不会额外产生设备投入?产生的额外投入谁来承担?

况且,轨道地产在南宁开发了多个楼盘,在一个多月的促销时间里,可能不止个别人购买房子。

◆怎么避免内部人员借此活动鱼目混珠、揩油水?又怎么杜绝发“免费卡”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腐败现象?这无疑加大监管难度和工作量。

有购房人直言,轨道地产的“10年地铁自由”是捆绑促销,把房子的让利硬性摊派到地铁票上,买房人并没有得到实惠。

其实,轨道地产这次营销活动,就是年底促销。干嘛不直接降价、让利,却整些虚头巴脑的,扯上10年地铁票作噱头,人为把简单的事弄得复杂化。

还是那句话,房产营销少些套路,多些真诚。购房人不傻,真的。

文/老蟹:独立媒体人。曾任《广西商报》社会新闻部主任、《南国早报》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