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2/3。补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在个人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3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6日至2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

受理部门: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358-8220801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信息公示表

吕梁市离石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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